• 6月6日,全香港小学派位放榜,2万多个6岁的孩子根据住所地址填写“志愿表”,然后参加“大搅珠”。能否派到心仪的学校其实全凭运气,几率也并不低,今年有75%的学生获派首三志愿。

    第二天的报纸用了一整个版面报道了此一城中盛事,说是一半以上的家长在派位公布的前一夜失眠。放榜当天一早八点不到,家长们已经带着哈欠连天的孩子在学校门口派起了长龙拿结果。一位获派心仪学校的母亲喜及而泣,被记者拍下带着泪痕的笑脸,大大张登在报道的开头,配以标题“比中六合彩还开心。”

    在这张笑脸的下方,还有一张小图,拍的是一位没有获派心仪学校的母亲和她的孩子,两人垂头丧气瘫坐在一边发呆,记者上前采访,母亲难过地说不出话来,说是只好去“叩门”了。

    “叩门”是一个香港独有的奇特招数,意思是每间名校除了派位名额外,还有小部分学额是专门用来给一些有特别情况、特殊才能或者资优学生的,倘若派不到心仪学校而又心有不甘,家长可拿着孩子的简历书去名校“叩门”,学校会安排学生和家长参加面试。但是叩门的成功几率不高,今年实行小班教学后,叩门的学额更加减少,以九龙塘一间名牌小学为例,今年总共只发放200张叩门表,而录取名额只有16个。于是乎,某准小学生的奶奶于上周六凌晨两点就跑去某名校门口排队等候次日领取叩门表,因为倘若来迟了,还真是领不到的。

    在香港的地产广告上,“名校网”这三个字是颇有价值的,比如九龙塘区和港岛西区,许多家长是在孩子尚未出生或就读幼稚园时就安排搬入这两个区的,以期将来孩子能入名校学习。在香港的大小杂志铺和书店,不难找到所谓的“香港幼稚园攻略”和“全港小学攻略”,这些书专为我这种对于香港教育制度一无所知的新手家长而写,里面附带两张“Things to do list”,告诉我们倘若要子女入名校,何时应该搬家,何时制作以及如何制作叩门履历表等等。过程之复杂艰难,让人从另外一个角度了解了做父母的伟大和不易。将来小孩长大若是不孝,大可拿出这些书来砸他/她的头,书够厚,肯定痛。

    我的孩子两年前满月那天,有香港亲戚跑来问我打算给孩子报哪间幼稚园,我一度以为他们是跟我寻开心。结果,有次搭乘地铁,让座予一大肚妇人,她坐下后从包里掏出一本书来阅读,我一看封面,是《全港幼稚园攻略》,心下大惊。原来是我太过天真了,香港的教育制度还真不是可以拿来寻开心的。

    当然,这一切一切的麻烦都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你期望你的孩子能读名校。我自认不是一个“传统”的母亲,孩子没出生前我就扬言,只要她开心,读书好不好无所谓,学校好不好没关系。可是真到了要给女儿选择幼稚园的时候,我却在众香港亲友的耳边风下犹疑了。这是因为,在香港名牌幼稚园几乎等同于名牌小学,而小学到中学几乎都是直升的。小学这么难进,幼稚园肯定相对容易点吧?错了,香港孩子进幼稚园全部是要参加面试的,好的幼稚园免试的录取率是8%。没错,百分之八,你没看错。

    看了以上这些,就不难理解那位母亲为何会留下那滴激动的眼泪了。

    有经验的亲戚告诉我,想要确保万无一失,最少给孩子报八间幼稚园进行面试,最好是十间。当时,我的女儿才一岁十个月,说话还咿咿呀呀,真不知道能面出个什么结果来。上网查看历年的各类幼稚园面试题目,有些名牌幼稚园的考题中英数无所不包,对于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来说,仿佛参加天才儿童筛选。要是这些题目都能答对,还上幼稚园干什么?于是许多和我一样担心的家长纷纷掏钱给2岁不到的孩子报读所谓的“幼稚园面试技巧班”,进行突击训练。

    在大环境的影响下,我当年那些“无所谓没关系”的豪言很快都灰飞烟灭了。我立刻投入疯狂母亲一族,四处探听幼稚园消息,一口气为孩子报了三间有口碑的幼稚园进行面试,每天都在网上查看育儿论坛里的“经验之谈”,跟先生之间的对话三句不离幼稚园。白白曾经笑我瞎紧张,说她将来要是有了小孩读什么学校都可以。我不屑地反驳:等你的小孩真出生了再说不迟!

    就在我继续寻找第四间、第五间幼稚园的时候,我的朋友唐小姐一句话点醒了我:了解你的孩子是什么人远比你希望他/她成为什么人来得重要,名校未必适合所有的孩子。唐小姐有个在香港就读小学的儿子,曾经被离家很远的名校录取,天天很早要起来搭校车,搞得他们全家都很疲惫,结果,唐小姐和先生做了一个非常有勇气的决定:放弃名校,就读楼下的普通小学,孩子和大人都感觉开心多了。相比之下,我先生的表妹就没有如此放得开,她那个读名校的女儿学力不济,读得非常辛苦,几乎将所有业余时间都花在补习社了,学校几次劝她转学,但表妹就是不同意,宁可孩子辛苦,也不愿放弃名校。

    其实,做父母的,本能地想为自己的孩子创造最好的条件,无可厚非。但是,我们往往错将自己的意愿当成孩子的,借着“一切为孩子”之名,做了许多本不必要的事。这本是父母的意愿,可孩子渐渐长大,无形中,父母的压力也会影响到孩子,一个五岁大的孩子,有什么必要和能力来承担如此的压力呢?

    话说回来,小女参加了三间幼稚园的面试,其中两间录取了她,我选择了其中一间离家比较近且推崇快乐教育的。我现在唯一希望的是,这间幼稚园不要在我女儿五岁前教她写字认字,这么做对孩子的发育是有害无益的。在新西兰,教五岁以下的幼儿写字属于违法行为,但在香港,父母大多认为“五岁的孩子还不会写字,长大了岂不是要做黑衣(粤语‘乞丐’)?”

    中国人常说孩子是来向父母讨债的,做父母的总难免会为了孩子伤心,但是,倘若有一日我会为了女儿流泪,希望我流的不是那样的眼泪。

    [完]

     

  • 2009-06-01

    2009.6.1 - [读书]

    实际上,人既无善意,也无信念,除了追求眼前更多的欢乐之外,没有仁慈之心,这就是真相。人们成群结队地去狩猎。他们结成一伙又一伙,去搜索沙漠,尖啸着消失在荒野之中。他们抛弃死者。他们脸上满是怪相。

     

    ——[英]Virgina Wolf ,《达洛卫夫人》

  • 虽然一万个不情愿,可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新移民是我在香港最真实的身份。

    香港并不是一个宽容的城市,“新移民”这三个字本身就具有负面的意味,而港人口中的新移民,多数所指的是象我这样来自大陆的移民族群,在这个庞大的族群里,由于通婚而居留的女性新移民又占了大多数。有趣的是,香港人并不是歧视所有“新移民”的,那些来自国外其他地区的移民更象是客,多数可获得港人的礼遇,来自大陆的则相对是“贱客”,象是赖上门来沾光的穷亲戚一般不受人见待。最可笑的是,由于新加坡和台湾地区也操国语,有时也免不了顺带着受点气,我那个新加坡女同事和我在交流遭歧视心得时颇有共鸣,我总笑她属于被“误伤”的无辜群众。这种受到整个城市普遍歧视的处境曾令我在居港的头两年备受困扰,终于在第三年时稍获平衡,不再自扰。我曾以自己的经历安慰初来港就业的上海女友,看到她们对整个香港社会愤愤不平的样子,方明白自己最初的状态并非来自我先生以及某些香港朋友所判断的“性格多疑”和“生性敏感”。

    举两个最近的例子。上周末,公司一班人一起去澳门冬游,我拿着香港居民身份证(比普通香港市民少“永久”二字)过关时被澳门警方扣留,我被告知过境条例3个月前已改,我这样的“新移民”再也不能自由出入澳门了,必须得回上海搞个澳门通行证才行。就这样,我只得与大家挥挥手拜拜,跟着警察叔叔去问询室等待被安排遣送回港的船位。在问询室里,我邂逅了同样遭遣返的一位女士,我不知她姓名,因她穿着红衣暂且称呼她作“阿红”好了。 阿红见我与她一样持蓝色港澳通行证便主动与我搭话,同病相怜难免惺惺相惜。对话中得知,阿红原籍广东顺德,六年前持商务签证在港工作,几年前又嫁了香港籍的丈夫,于是换成三个月一签的探亲签证,再住多一年,她就可获得香港永久居留权。阿红和我一样,不知道澳门边境改了规矩,原本和丈夫及一众朋友一起来玩,想不到被迫独自回港。她一直在叹气,上了回香港的船后她才告诉我,自己倒不是遗憾没能去玩,而是担心丈夫没了她的约束会去豪赌:“他这个人一喝醉酒脾气很坏,别人都去一楼玩,他一去就上二楼富贵厅玩大的。最衰我被警察扣下来时没来得及问他把卡要回来,我现在最担心那张银行卡。”她愁容满面,“没用了,我要一路担心到明天了。他晚上去嫖都不要紧,最要紧是不要去赌呀。你看,他连电话都关掉了,哎。”阿红的故事就象我之前推介过的《天水围12师奶》们一样,令我惊觉这款老掉牙的悲情剧原来无所不在。这天回港的船风浪很大,我和阿红两个新移民都忍不住吐了。

    阿红的故事还在我脑中盘旋,我又遭遇了另外一个“新移民”事件。今天中午,我接小女下课,如往常一样从铜锣湾搭的士回家。那开车的司机是个中年人,一口口音严重的广东话,从一上车起就说个不停。初时我还以为是遇到了爱搭讪的多话司机,不以为意,对他的话还有所回应,在得知我来自上海后,渐渐地谈话内容就有些不对劲了。这司机开始给我上起了香港历史课,用教育的口吻告诉我香港的殖民历史,夸耀英国人治理香港有方,共产党政府则一无是处,然后又问我“你们大陆人怎么称呼阿爷(港人对共产党政府的戏称)”,见我不回答,他就自己下结论说:“你们不敢称呼他们吧!”他的广东话乡音很重,一路念叨个不停,获不到我的回应就时常停下来追问我:“你听明白了么?”我则坦白回答:“不明白。”不料,他竟自以为是地笑我:“你当然听不明白啦!”再后来,谈话的内容越来越具有侮辱性质,他直接了当地问:“喂,你嫁来香港几年啦?”“你有没有十八岁啊?”“你这个女儿几岁啊?是不是你最小的女儿啊?”“你有没有上海妹妹可以介绍啊?”我一路安慰自己不要理睬他,可终于在他“赞”我能做香港人好运气时忍不住回敬了他一句:“你应该也不是香港本地人吧?”这下,他可激动了,即刻反驳:“我怎么不是香港人?我当然是啦!”

    这是一场极令人懊恼的对话,对话的双方都是香港的“新移民”,是一个获得永久居留权的新移民对一个新鲜新移民的盘查和侮辱。先生听闻后安慰我不要跟他一般见识,我自然也是明白的。可是,说我的心理不受伤害,却是假的。

    陈冠中先生曾分析自己这代人对大陆的“畏和疑”,他说:“我们的中小学历史教科书是不介绍中国二十世纪当代历史的。尽管中文报纸上有报道大陆的消息,我这代在成长期往往意识中是把当代中国大致排斥掉的。”陈先生自己其实也是一位香港新移民,他1952年出生于上海,4岁随父母在港定居,原籍宁波。他说:“我把香港粤语当作母语,因为最流利,而且自信的认为发音是百分百准的,如果不准是别人不准,不是我不准。就这样,身份认同的问题也解决了。”我和大多数嫁来香港的新移民女子就当然不如陈先生这样幸运了。陈先生是有知识有文化的,长大后又成了一个世界主义者,自然最反对族群歧视。可是,陈先生的下一代,也就是如今香港社会的中年及青年族群恐怕就没有如此广博的心胸了。 在香港,我们一开口,别人就知道你的身份,再打量下你的穿着打扮,一不小心,歧视的味道就四散开来了。这种寄人篱下的感受,远非“人离乡贱”四个字可以概括和安慰的。

    我的某些上海朋友们很羡慕我目前的生活状态,觉得我衣食无忧,在香港过着少奶奶的生活。阿红在老家的姐妹们或许也同样在艳羡着她。可是,只有我们自己明白,我们在香港只不过是一个“新移民”罢了。

     

  • 2008-11-21

    妹妹

    我管小女叫“妹妹”。没有理由,自她出生起就很自然“妹妹妹妹”地叫了起来,只觉得亲切又顺口。有一日被我父亲听见了,莞尔,说:真奇怪,妈妈都会叫自己的女儿作妹妹,你小时候你妈妈也这么叫你。哦,原来如此,人生最初的记忆在这里画了一个圆。

    女儿的名字其实叫子靖,不是我起的。香港人相信命理风水,女儿出生后夫家的三婶热心地为我们找了个会算八字的先生,按照她的生辰写了一堆名字给我们挑选。那些名字为了配笔画,大多很别扭而男性,我并不喜欢。最后算是妥协,选择了第二方阵里的“子靖”。 但我讨厌按照常规的方式叫她“靖靖”,也不喜欢“子靖”,觉得听起来文雅得有些虚伪。于是她快2岁了,我还是一路叫她“妹妹”,害得现在全家老小亲朋好友都一律管她叫“妹妹”。也有例外,有时候她捣蛋,我就毫不客气地直呼其名,叫她“林子靖!”

    大约是从一个月前开始,我们渐渐多地用另外一个名字叫妹妹了,那是她的英文名字:Phoebe。原因是发音简单,妹妹可以很容易说出口,这样人家问她: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呀?她就可以毫不费力地回答你:Phoebe。管你用的是普通话、上海话、广东话还是英文,标准答案只有一个:Phoebe! 好记好用。

    虽然现在全中国都很推行英语教育,但英语在香港的普及率和使用率相比之下都还是略高一筹。然而,我们在家从不跟妹妹说英语,一来觉得父母应该用自己最熟练最自然的语言跟孩子交流,二来觉得妹妹已经需要应付广东话、上海话和普通话,再加英文岂不混乱?虽然育儿书上说孩子6岁前一般可以吸收和区分六种不同的语言,但我们并没有拿妹妹来做这个测试的意图。不过,事实证明,孩子的语言能力确实超群。事情是这样的:大约2个星期前,我开始送妹妹去参加一个蒙特梭利的Playgroup,每个星期2次和一大群孩子一起玩一玩,唱唱歌,做做游戏,让她有机会走出家门与别的孩子接触。唯一的问题是,这个Playgroup是全部讲英语的,老师们都不会说任何中文。妹妹这个全然没有接触过英文的家伙头两节课完全听不懂老师的话,需要我在一旁“同声传译”。但她依然乐在其中。第3节课起,我听从老师的建议离开,让她独立完成2个小时的课程(其实就是2个小时的玩耍)。结果,老师们的一致反馈是:Phoebe是个乖孩子,不哭,但听不懂英语,跟不上。说完全不担心是假的,但我看妹妹在每个上课的日子都早早起来,欢天喜地地跑来跑去说“去玩老师咯!”,也就随她去了。到了今天,是第5次上课,下课的时候,老师Lauren跑来告诉我,Phoebe今天开口说了许多词语,也对她的指令作出了正确的回应。

    写到这里,我不由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一件事。在我读小学的年代,国内还没有兴起英语热,小学一般都要到五年级才开始开设英语课程。我的父亲不知为什么突发奇想,思维超前,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给我报了一个当时还很罕见的娃娃英语班。我到现在还记得,我学会的第一个英语单词是:apple。于是,到了我读五年级的时候,词汇量已经超过了同班级的其他同学,在大家都背着26个英语字母的时候,我已经能流利地说出:A New Englis-Chinese Dictionary——这是我的一本儿童英语字典的封面标题。一时之间,传为奇谈。现在回想,父亲真是英明,大概一早料到我会读个野路子大学,没大学英语可读,所以让我提前接受启蒙吧。

    话说回来,妹妹在Playgroup上咿呀的那些英文我倒并不当真,她玩得开心比什么都重要。她来这个世界还不满2年,读书辛苦的日子还在前头等她,趁着现在年幼无知,抓紧玩乐才是正经。

  • 哲蚌寺的厨房,午休中。

     

  • 车窗外的瞬间。 

    速度。时间。海拔。还有,稀薄的氧气。

     

     

  • 首先,我必须坦白,我并没有想过我会再度去西藏旅行。尽管,七年前我离开拉萨时满怀着眷恋之意,也尽管,在这此后的七年中,每每回望七年前的那次旅行,回忆是那么的丰满而生动。再度回到拉萨,全然是出于巧合,也或许,巧合本来就是必然,注定我会回来。

    然 后,我也必须坦言,我对这次旅行感到失望,甚至悲伤。我未曾预料我会如此清晰地看到七年时间和一条铁路给西藏带来如此大的改变,从布达拉宫的围墙到大昭寺 佛龛前的铁网。那个当雄屠夫的儿子为了追讨5元的“拍照费”在纳木错湖畔用狰狞的表情对我大声叫嚣: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钱! 那一刻,眼前的圣湖和神山开始隐退,迷雾遮蔽了一切美景。我直视他的眼睛,看见的只有虚无和恐慌。

    那一夜,我在纳木错漫山遍野的狗吠声中失眠了。我无法忘记自己七年前第一次见到纳木错时的欣喜和感动,我无法释怀,那如海浪般磅礴的水声为何不再能被听见?

    感动不再。是我的双眼已经疲惫,抑或是我的心灵已然麻木?又或者,神灵已然离开西藏。 

    穿越藏北牧区中途,我们在一家小饭店里遇到的青年牧民。盲拍,胶片在冲印过程中受损,但我很喜欢。

    尼玛师傅,我们的司机。他和他的4500越野车与我们共度了十个日夜。尼玛师傅憨厚老实,笃信佛教,随手抓着佛珠,早晚念经。尼玛师傅是我们一路的靠山。他的汉话说地不错,词汇量却有限,与我们聊天时常常提起他的女儿和老婆,我们就常常开玩笑说他想老婆想闺女。他的工作令他常常离家,思乡病是难免的,他也总是笑着默认。

    旅途的最后一天,在即将回到拉萨前的最后一餐饭上,我们探问他和他老婆的恋爱史,尼玛师傅突然告诉我们,其实他今年刚刚离婚,女儿跟着老婆住,他并不能常常看到。他很尴尬,我们更是。

    尼玛师傅已是我们的朋友。 

    白居寺里的年轻和尚。他守着大护法神的偏殿,殿堂昏暗,四壁漆成黑色,绘满死神的故事。

    这是我这次旅行中最喜欢的一座佛堂。

    哲蚌寺厨房里的管事和尚。如今在西藏,大小寺庙拍照都是明码标价的。给钱就可以随便拍。这个师傅负责收费,后来又一路跟着我们从厨房去到辩经场,再收了我们一次拍照费。他不说话,但爱笑。

    明珍益西,日喀则刚坚毛毯厂的编制女工。我拍完照片,她指给我看织布机上她的汉族名字,比划着请我之后把照片寄给她,我答应了。明珍,我把你拍老了,希望你别介意。

    小憩的农民。正是秋收的日子,从拉萨到日喀则,一路都是赶着收割的农民。休息的时候,他们喜欢举家围坐,烧壶酥油茶喝。我们在路边停车抽烟的时候遇到他们,他们笑着挥手招呼我们,无比热情。一拍完照,即刻伸手要钱。我给了其中一个妇女,另外一个就一路跟着追到车边。务农的时候也顺便搞搞旅游三产,商业头脑不错。

     

  • 2008-10-27

    - [乱谈]

    周末的时候偕Phoebe和Eni去山顶散步。Phoebe是我一岁十个月的小女儿,Eni是我的住家帮佣,印尼人,24岁。

    Eni来香港六年了,辗转好几户人家,先前在F君的奶奶家帮忙,年初的时候奶奶病逝,我和F君又恰好想请人帮佣,她便住进了我家。我叫她安,Phoebe叫她安姐姐。

    Phoebe脚懒,走上一小段便耍赖要人抱,安宠她,总是应允,我们三个便走得很缓慢。这天的天色有些迷蒙,远处的海面呈现灰白色,港岛看起来有些低沉,恰好映照了近来萧条的市井气氛。这个商业之都,永远看着经济指数变换表情,连天色都可以被收买。

    走了将近四十五分钟,我们来到一座观景平台小憩,安望着山脚下密密的丛林说:我在印尼的家就是这样的。安常常跟我聊天,但很少说起她的家乡以及她曾经的生活。只字片语间,我对她18岁前的生活仅有一些零星的认识,比如,她的家乡种植咖啡豆,但她不喜欢喝咖啡;又比如,她初中毕业那年,原本想要继续读书,父亲支持,母亲反对,于是便把机会留给哥哥,辍学后来香港当了女佣,帮忙赚钱养家。有时候我们讨论买来的蔬菜瓜果是否新鲜,Eni便会顺带提上一句她的家乡,她说在她老家,自家吃的蔬菜全都是自己种的,我便艳羡地说,那样的蔬菜在香港被叫作有机蔬菜,价钱是可以卖贵好几倍的。安不懂什么叫有机,只好吃吃地笑着说:系么?!安喜欢笑。

    我请安放Phoebe自己走一段,顺便让她观察路边的花草,Phoebe果然受到吸引,肯乖乖自己走了。我曾经多次告诫安不可以纵容Phoebe,孩子精怪,很快就会懂得利用安的这个弱点,安表面上答应,实际上却总是做不到。我暗自观察,觉得安是真心喜爱Phoebe,但也有亲戚说,那是因为印尼女人都性格柔顺,不象菲律宾女佣,懂得教训孩子。对于植物,我和大部分城市人一样一窍不通,于是只能让Phoebe观察植物的色泽和形态,让她抚摸不同种类植物的叶片和花朵。安却时时在一边说出那些植物的名字来,大部分都是印尼文,她不知道如何翻译,但突然,她指着一棵枝叶稀松的植物说:看,这是番薯。我看了那植物一会儿,怎么都无法将它与我吃进肚子里的那些番薯联系在一起。不过,我相信安是对的。

    山顶的这条散布径长约3公里,成环形,平常一个小时内就可以走完,因为多了Phoebe,我们花了差不多2个小时才走到终点。安突然说,真没想到3公里的路如此漫长,以前上学的时候,每天都要步行2公里的山路去学校,一点都不觉得辛苦。大概是因为这些年很少连续走这么长的路了吧,她推断。

    下山的时候我们搭乘著名的山顶缆车,铁轨在日光和花木的渲染下靓丽如画,我们都看得有些出神。我问Phoebe是否开心,她照例鹦鹉学舌般地回答:开心!我转头问安是否也喜欢这个短途旅行,她点头说:恩,好靓啊。安的人生路轨此刻与我们重叠。

  • 35mm,F1.4,一只大概比我爸年纪还大的徕卡旧头。

    徕卡MP, 柯达400普通彩色负片。

    镜头买了半年多,拍了不到5卷,实在有点浪费。趁着周末,拍了卷我家的儿童节,冲完直接底扫,哇,果然与我那些新镜头有所不同。放到PS里扫了扫灰尘,看了半天,决定什么都不调,直接放上来吧,说实话,要叫我修成这个颜色,我还真不会呢。

  • 2008-08-19

    游戏年代 - [mother's talk]

    香港的孩子真可怜。不,都市里的孩子真可怜。每当我周末挖空心思琢磨该带我那一岁八个月的小姑娘去哪儿玩时,都不由生出这样的念头来。

    几乎每本育儿手册都告诫父母在孩子三岁前尽量让他/她接触大自然,可是,生活在钢筋丛林里的都市父母,个个都知道该去哪儿给孩子买最时兴的玩具,却琢磨不出来大自然究竟在哪里?

    小姑娘林子靖在我的坚持下从出生以来一直过着有规律的生活。每天,我都亲自或者请保姆带她外出散步两次。不幸的是,散步的地点最好也不过是个三十平方的人造儿童乐园——脚下是防摔的软胶垫,四周是生硬的水泥地。可儿童乐园的设计再周全,也敌不过八月的艳阳,早上八点以后晚上六点以前,有勇气在儿童乐园里玩的孩子寥寥无几,林子靖小朋友每次兴冲冲跑上滑梯,才伸手扶住梯沿就即刻缩手,用她仅有的词汇量向我投诉:烫呀烫呀!于是,整个夏天的日常室外活动基本被取消,改为在商场里溜达。商场倒是宽敞,冷气充足,平日里人也不多,据我观察,整个住宅区的保姆们都将这里定为溜孩子的最佳场所。一到时间,满商场无目的乱跑的孩子。假如多接触大自然的孩子长大后会成为一个健康有爱心的人,那么在商场里长大的孩子们又将变成什么?购物狂?

    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我总是尽量在周末安排孩子去海边,郊外,山野,或是动物园。香港有地理优势,有山有海,林子靖跟很多孩子相比,应该还算幸运的吧。她最爱去海边,常常没到周末就哑哑地提醒我:“海!船船!游泳! ”连说带比划,扭着屁股作游泳状,令人忍俊。她也并不真的会游泳,去了也只是在水里泡泡,然后在沙滩上捏捏泥沙。可即便是这样,她已经非常满足。

    另一个为她所热爱的活动是追逐肥皂泡。每天晚饭后,她都会主动提醒我:“泡泡!”于是我们就拿出吹泡泡的瓶子一口一口吹出成串的七彩肥皂泡,看小姑娘兴奋地满屋子乱转,这样的游戏她永不生厌。倘若我们带了泡泡去公园吹,那很轻易就能把周围所有的孩子们都吸引过来,加入林子靖的追泡游戏。原来科技进步了,生活富裕了,物质丰富了,ToyRus就开在家门口了,可孩子们所热爱的游戏与我小时候竟然是一样的!

    那些看似神奇有趣的电子玩具,孩子往往摆弄上一阵子就厌倦了,可海边的泥沙和寻常的肥皂泡却对他们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这让我明白了,游戏的重点在于游戏本身,而非游戏的道具。以此类推:相机不是最重要的,相机后的眼睛才是;拍得好不好不是重要的,有没有获得快乐才重要;比赛的成绩不是最重要的,比赛的态度才重要⋯⋯任何形式都是不重要的,感受才是重要的。

    以此,献给在我三十岁生日那天退出起跑线的刘翔,以及那天感觉失望或是理解的所有人。

    游戏年代,让我们尽情玩耍!

     

  • 2008-08-01

    Tiffany - [故事]

    临出门前,她怎么都找不到那对Tiffany的钻石耳环。
    耳环是她前年去香港出差时买给自己的礼物,一眼就看中的款式,细细的白金边包围着一粒小小的圆形钻石,我见尤怜地闪耀着,羞怯而又安静。只可惜价钱贵了些,她便央售货小姐看看有没有同款但钻石小些的。小姐很耐心地翻遍整个柜子,找出这对每颗2分,成色F的递给她,见她对着价签露出满意的笑容便吐出一句:是买给自己的吧?她被说中,莫名地尴尬起来,见售货小姐的面上毫无恶意,竟然愈发难堪起来,双颊绯红。之后想起,又觉得自己实在有些好笑,简直莫名其妙。
    翻箱倒柜一大轮后,她决定放弃,否则约会便要迟到。她象往常找不到东西一样留了字条在餐桌上,向钟点工阿姨询问物件的下落。每次,钟点工阿姨便会象交作业一样把她要找的东西压在字条上作为回答。她也曾怀疑这些东西是否是被阿姨拿走,她问起,阿姨便还回来,不问,便就此消失。可日子久了,她也习惯了这样的一问一答,至于那些她没想起来问而又或许遗失的,就随它去吧,她想。钟点工阿姨每个星期三和星期六来帮她打扫房间,自备钥匙开门,一年多来她们只见过不出三次,都是在星期六她偶尔不出门的时候。其余时间她们就靠餐台上的字条保持联系,买东西的单据、工资、购物清单、投诉或要求。她们之间的关系也就只那么多,见面全无必要,阿姨的面目在她脑海里渐渐模糊起来。
    在这个周六的上午,她照例去赴男朋友的约会,一起吃一餐brunch。他们总会选时髦的西餐厅,并且一家餐厅从不重复三次以上。偶尔的,好像今天,他们也邀请朋友同来。
    她还是稍稍迟了一阵子,到的时候男友和朋友都已经差不多吃完了沙拉,她道歉,匆忙入座,看到鲜红桌布上闪耀着一线明媚的阳光,心情顿时亮了一亮。男朋友伸过手来抚了抚她的头发,好像爱抚路上遇见的可爱小狗一样,她即刻伸回手拍拍他的大腿作为回答。朋友是男朋友的朋友,她只见过几次,并不熟络,因而不多说话。她就是这样,只在熟人面前才爱说话,倒并不因为害羞,或许只是矜持。男友的朋友是个时髦的中年男子,边切牛扒边滔滔不绝,此刻,他正在兴高采烈地宣布人类已经破解衰老基因,不久的将来,全人类都有望长生不老,永不死亡。他的语气如此热烈,仿佛这是多么值得庆贺的重大事件,半熟的牛扒切得七零八落,泡在浅红的血水里,被他一口一口吞进肚里,和着阴沉的红酒。她突然浅笑着说:“那多可怕,想死都死不掉。”男友扭头过来看着她,仿佛有些责备地,轻轻拍拍她的背脊,却又什么都没说。满嘴牛扒的朋友瞪大了眼睛反问,这个世上难道还有人不想青春永驻长生不老么?秦始皇一辈子都没能实现的梦想终于由我们实现,难道不值得骄傲?她侧过头笑,不再多言。死,她最近常常想到死,没来由的,却很认真。她想一觉睡下去,从此不再醒来,没有痛苦地。这样的完美,只可惜她没有这样的运气。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过去了大半,或许已经快到尽头,余下的一切,都是她所不想要的。为什么不死?她想。活着不过就是呼吸。

    桌布上的阳光一片一片长大,很快就霸占了整张台面。她低头看看手表,一点半,钟点工阿姨应该已经来了。不知她能否找到那对Tiffany耳环,她想。侍者递上餐牌,问她要不要来份甜点。她想说好,男友却已抢先代她接过餐牌,递了回去。你不是在控制体重么,甜品就应该戒掉,他笑着说,不知道是对侍者还是对她。她想抗议,话到口边又咽了回去,想想算了。她的母亲就是这样,一辈子忍气吞声,唯一的反抗不过是更年期的时候发了几通脾气,还是借了荷尔蒙的光。然后荷尔蒙流光了,脾气也就没了。那几年,她常常顶撞母亲,你一句我一句吵个不休,不过是因为气不过一路忍耐的母亲竟然出声反抗。吵到最后,她搬出来独居收场。回头想起,后悔得心都隐隐作痛,但再来一次,或许又是一样的结局。她突然想打一个电话给母亲,在这个周末的午后。于是借口去洗手间,拿了手机离台。男朋友投来一线意味深长的目光,一路拉扯着她,直到她重重关上洗手间的门。
    “妈,你吃饭了么?“电话通了,她问。
    “吃了,怎么,你要回来吃么?“母亲的声音有些疲倦。
    “不,我就是想打个电话看看你在干什么。”她说。
    “哦。”
    然后就是片刻的沉默。惯常的沉默。她与她,都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这场对话,却又不知道要如何结束。
    “那⋯⋯”她先发制人,“就这样吧,我明天看看有没有空回来吃饭。”
    “好,回来前先打电话,我要去买菜。”母亲说。
    她有些难过,母亲永远这样,将她满腔的爱意打发成买菜这样的世俗小事。她甚至心生怨恨起来,恨母亲的不解风情,令她难堪。再下去,又少不了说出几句恶毒的话来顶撞母亲,于是赶紧匆匆说好,生硬地讲拜拜收了线。
    回座位的时候,男友和朋友聊得正在兴头上,她一听是讲股票,顿觉索然,安静地干坐在一旁。这是自己的第几个男朋友了?她走神地想。第五个还是第六个?在心里掰着指头数了一遍,还是不怎么确定,因为有些人不知道该不该计算在内。这个男友是她通过同事介绍认识的,当时她刚结束前一段恋情,心里有些空虚,又刚刚过完三十岁的生日,经不住母亲的唠叨就叫人介绍认识了这个男友。男友做金融投资顾问,很年轻的时候结过一次婚,很快就又离婚。他仪表堂堂收入颇丰,一眼就相中了她。两人好了以后她问他看中她什么,他笑言爱她神情冷漠,仿佛什么都不放心上的样子。接触的日子久了,她才明白自己确实没把他怎么放心上,而他正因为如此才觉得她可贵,或许是因为心有不甘。他年长她几岁,对她说话就总爱摆出大家长的姿态,常常说着说着就变成训话,不容辩驳。日子久了,她也就习惯了。他从没问过她喜欢自己什么,她暗自问过自己,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觉得他条件不错,也不惹人讨厌,没什么理由拒绝,又或许还是个结婚的潜在机会。我可不是一个滥情和世故的女人,她在心里默念,转头一想,又不得不承认自己多少还是有些世故起来,年轻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她想起之前的那些恋情,每一段仿佛都比这段热烈生动,虽然有些轰轰烈烈地做作,也令她心痛。分手的理由各有不同,有她拒绝别人,也有别人拒绝她,只是每次都不纠缠,干干净净,一刀两断。她就是有些骄傲,不喜欢被人看低。唯有一次,第一次,她纠缠过,但也只是在心里。那男孩子恋上了别人,本就是个多情善变的种子,她从一开始就知道。却因为是初恋,在发现真相后的许久都不能释怀。她在午夜时分痛哭着给他电话,却在接通的瞬间挂断,指望他会打回来,怎料男人的心竟然是那么的狠,一夜电话都沉默着不出声,她就坐着看月落日升,第二天却一整天神采奕奕,那时候毕竟年轻。她甚至偷偷跟踪男生,看他愉快地从家门口的弄堂走出来跳上的士,便也叫一部跟上,跟司机说:“请跟住前面那台车。”司机回头看她,她冷冷地看回去,司机便不再做声。车停在电影院门外,她有几分不良预感,却狠了心要叫自己认命,一路跟他走进票房,见到一个鲜红明媚的身影扑到男孩身上,空气一下子就凝住了。那一刻的感觉,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继续折磨自己,偷偷买了同场次的票跟他们进场,在黑暗中坐到他们正后方两排的位子上。屏幕的反光刚好给她一个完美的背叛者剪影,她手指冰凉地看他们在黑暗的掩护下热烈亲吻,动作缠绵优美。那是部什么影片她印象全无,只记得身边的观众一路在笑,而她却把少女的青春热泪全都哭了个精光。这是她的初恋。那以后,她不断告诫自己,做女人心要硬。
    朋友突然起身,把她吓了一跳,抬起头来不知所措地笑。朋友说他有事要先走,请他们两位继续浪漫的周末约会。说完,露出一个仿佛看破天机的诡异笑脸。她口里涌起一句“三八”,却吐出一声:“拜拜。”男友起身与朋友告别,姿势里带着几分歉意。等朋友一出店门便回身坐下看死她:“你今天有心事?”她听到他的声音里有几分忍耐。他就是这样,从来不懂得包容,只晓得要求和批评。她懒得与他争执,这样明媚的午后,应该留给甜点和咖啡,一口甜蜜一口苦涩,这样的搭配才令幸福感加倍。她露出政客型的笑脸,装可怜地说:“我不见了我的Tiffany。”他不解,她便补充道:“我那对钻石耳环。”哦,他明了了,即将发作的怒气顿时瓦解成无奈的废墟。他拍拍她的手背安慰她或许回去再仔细找找就找到了。也许吧,她说,一边挥手召来侍者,叫了蛋糕和咖啡。他没有言语,点起一支烟来,填补对话的空白。
    她的蛋糕和咖啡,他的烟,他们的时间。
    这难道就是成熟后的爱情?她想,但即刻打发掉这个话题,不想深究。很多事情都禁不起深究。就好像,她的Tiffany耳环和她的钟点工阿姨。
    [完]

  • 2008-07-22

    雪夜 - [乱谈]

    长亭外 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 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 唯有别离多

    ——李叔同《送别》 

  • 2008-07-16

    炫耀贴 - [mother's talk]

    我的小珍珠,一岁六个月。 

  • “Margot at the Wedding” 婚礼上的玛戈特(2007)

    片长: 92 min
    导演: 诺亚·鲍姆巴赫 Noah Baumbach
    主演: 妮可·基德曼 Nicole Kidman .....Margot
        杰克·布莱克 Jack Black .....Malcolm
        詹妮弗·杰森·李 Jennifer Jason Leigh .....Pauline
        约翰·特托罗 John Turturro .....Jim
        塞伦·希德 Ciarán Hinds

     故事是从Margot前往参加妹妹Pauline婚礼的火车上开始的。我一路看着,不由自主想起法国导演侯麦(Eric Rohmer)的老片《沙滩上的Pauline》,想起那个青春少女在进入成人世界前的徘徊与思考。

    事后,在查找影片资料的时候,我看到导演在对影片的阐述里提到这部影片正是他借以向候麦导演致敬的作品。对于自己之前的正确解读获得验证,令我很是沾沾自喜了一番。

    影片的内容按下不表,一方面因为F君还没看此片,而他最恨我先睹为快后还迫不及待先吐为快;另一方面,如同侯麦导演的大多数影片一样,剧情并不重要。侯导一生都围绕这样的信念写故事拍电影:关键不在于人们说了什么做了什么,而在于人们如何看待自己的行为。 这也是本片导演所说的:这是一个关于人物内在世界如何影响其外在表达,而其外在世界又是如何影响其内心的。

    无独有偶,最近刚刚看完毛姆的《人性的枷锁》,在此引用书中的一段话:“看来,似乎并不因为你是按某种方式思维,所以才按某种方式行事;实际上,你之所以按某种方式思维,倒是因为你是按某种方式造就而成的。”

    此话当真?去问问少女Pauline和成年Pauline吧。

    [完] 

     

     

  • 朋友S小姐带着女儿周末来玩,那个子小小的丫头还未满一岁半,却已经机灵活泼得满屋子蹦达了。

    yellow感叹说在孩子面前才知道时光如梭,孩子们竟然长得如此飞快。

    我亲爱的孩子们,请你们不要急着长大吧,慢一点,再慢一点。孩子,你慢慢来。 

     

  • 片名:《十》
    拍摄年代:2002
    导演:阿巴斯·基阿鲁斯塔米 Abbas Kiarostami
    编剧:阿巴斯·基阿鲁斯塔米 Abbas Kiarostami



    “电影始于格里菲斯,止于阿巴斯。”
                                 —— 让-吕克·戈达尔

          1998年,为了戈达尔这句惊世骇俗的断语,我第一次观看了伊朗导演阿巴斯的影片,那部令我昏昏欲睡,有着无止境长镜头和纪录片影像的电影是《何处是我朋友的家》。我未能领略其中的妙处,如同我那时不能领略许多其他深刻作品的妙处一样。可既然戈达尔、黑泽明等众多大师都对这位讲起故事只重内涵不重形式的伊朗导演赞口不绝,我又有什么理由反对呢?于是,此后我又陆续观摩了《橄榄树下的情人》和《樱桃的滋味》,我开始有些懵懂地意识到了导演试图假借镜头语言探讨人生哲学的用心,可惜我当时的认识便仅止于此了。
          陈丹青在《纽约琐记》里提到他的一位朋友认为大学里不应该开设哲学本科课程,“因为他们不懂。”我以为电影学院也不应该招收十七八岁的半大孩子,“因为他们不懂”,至少,那时的我不懂。
          离开学校七年之后的一个下午,我趁女儿午睡的时间观看阿巴斯的《十》。故事发生在伊朗某个城市,两台安装在汽车倒视镜位置的DV镜头以旁观者的角度纪录了发生在汽车里的十段对话。对话的一方是汽车的司机——故事的女主角,另一方分别是:女主角约十岁的儿子、女主角的姐姐、搭顺风车的老妇人、上错车的街头妓女以及女主角的女友。每个段落从搭车人上车说话开始,到他/她下车或到达目的地为止,镜头机位固定,间中对打又或者一镜到底只记录说话的一方。与五个人物进行的十段对话精确地勾勒出了女主人公的生活境况与思想状态,乃至折射出了整个伊朗大环境下的女性生存状况。这无疑是一部彻头彻尾关于“伊朗女人”,又或者是关于所有“女人”的电影,它广泛而又深刻地讨论了伊朗女性对家庭、婚姻、爱情、女性自我意识、女性的事业、性、性别差异、宗教信仰等方面的问题,观众通过DV镜头旁观所有的谈话,成为无声的第三者参与到对话中,仿佛全然置身事外,却在对话的逐渐深入过程中慢慢加入到对话中,最终,当女主角变得沉默之时,作为观看者的“我”却已然感触良多,千言万语汇于心中了。
          谈话背后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女主角美貌、能干、性格独立、思想开放,富有同情心,属于中产阶级。她年约三十,几年前与丈夫离异,有一个现年约十岁的儿子,离婚后一直跟随她一起生活。不久前,她与自己的同事兼好友结婚,重组新家,儿子对这一切却开始不满起来。儿子年纪虽小,思想却已然深受传统观点影响,说起话来俨然是个小小的卫道士。他指责母亲自私自利,只顾及自己,离经叛道地妄想挣脱家庭妇女身份,搞自己的事业,以至家庭破裂,更不能接受母亲有了新丈夫而父亲却依旧单身这一事实,认为这一切都应该简单归咎于母亲个性中的“自私”。因而他与母亲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恶劣,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境地,每次谈话都以双方大喊大叫地互相指责,最终儿子弃车而去为终结。女主角试图用成人的观点为自己辩护,希望儿子明白自己作为一个独立女人存在于世上,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生活,不应也不能受制于男权或传统道德准则。这样深刻的道理,即便要令一个成年伊朗男性接受也非易事,更何况是对一个年纪尚幼思想幼稚的孩子。这是女主角人生中最大的烦恼,最终,她放弃了自我辩解,同意让儿子选择和父亲一起生活。
          通过与姐姐、搭车妇人、妓女和女友的对话,我们走进女主角的内心世界:她个性独立思想前卫(相对她所处的社会环境而言),不甘沦为传统的家庭妇女,过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单调生活。她兴趣广泛,爱旅行、爱摄影,也拥有一份独立的事业和不错的经济环境。面对传统家庭妇女(姐姐)她颇有几分优越感,认为她们落伍了。然而这种思想上的进步是有局限性的,一旦涉及到爱情、夫妻关系、家庭状况这类本质问题,她却是个十足的保守主义者。然而,面对来自街头妓女赤裸裸的挑战:“你确定你的丈夫真的爱你么?我的客人总是一边跟我上床一边对着电话里的妻子说‘我爱你’的哟!在两性关系里,你是批发,我是零售,仅此而已⋯⋯”她却无言以对,某些似乎向来坚定的信念在一个被她认为低她一等的妓女面前竟显得如此脆弱。她并不相信宗教信仰可以令她获得拯救,尽管如此,她还是恪守戒条,身上打扮得再时髦,脑袋上的头巾始终包得严严实实。她潜意识里觉得宗教是穷苦人和老年人的玩意儿,对于自己年老后是否会皈依却也不敢妄作断论。伊朗女性的地位看似渐渐提高了,女人开着车满大街转悠也已经为人所接受了,可在许多事情上,女人却还是处于被动和劣势。比如,在爱情中,女人永远是被动等待和接纳的一方,一旦遭到抛弃便唯有无奈地哭泣,最大的反抗也不过就是剃个光头(女友),剪掉的还是自己的头发,并且最终又还是得拿头巾包个密不透风。女人努力抗争,试图证明自己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做家务烧饭带孩子,她凭借优厚的自身条件为自己选择新的生活道路,到头来却连亲生儿子都对她不表认同。
         赖声川借着话剧《这一夜,women说相声》告诫所有的女人:小心不要被任何人或事束缚住你的心,女人,努力做自己!然而,坐在方向盘后的女人,眼前的路看似可以随性而行,生活的路却总是狭窄得没有回旋的余地。生活,是何等的复杂而又荒谬!对于伊朗的女主角如是,对于你我亦如是。
    [完]

  • 2008-04-12

    幽灵之家 - [读书]

    书名:《幽灵之家》

    作者:伊莎贝尔.阿连德(Isabel Allende)[智利]

    译者:刘习良、笋季英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巴拉巴斯从海路来到家里⋯⋯”故事就此终结,回到最初的时光里,兜兜转转,划出一个完美的圆,却令掩卷的我恍如隔世。一路起伏于阿连德的故事长河之中,这是一条怎样的河流啊,从最初清澈甜美的涓涓溪流,到波澜壮阔的奔腾大江,水流时而湍急时而缓和,忽又冲下万丈悬崖,跌出粉身碎骨的血与泪来,漫长得仿佛没有尽头。

    这是我读到的第二本阿连德的小说,却是她的处女作。本书写于1981年,历时一年完成,原是阿连德想要写给在智力决定绝食自杀的外祖父的家书。怎料心中的千言万语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从笔尖倾斜而出,一个家族历史故事就此诞生了,并就此成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阿连德的外祖父自然没能看到这封万言家书,在开始绝食的几天后便已辞世,但作者的目的却已经达成:“实际上我想告诉他:他可以平静地离开人间了,因为他的全部回忆、他的一生、他的时代、他在人间留下的足迹,我都一一纪录了下来,留在了我的身边。我以给外祖父写信的形式,开始讲述他活着的时候对我讲过的故事。”当时的阿连德因智利军事叛变而被迫流亡海外,写下这些故事给予她心灵抚慰,如同小说里的外祖父建议外孙女阿尔芭写下历史时所说的一样:“孩子,赶哪天你要离开这儿的时候,可以连根一起带走啦。”这本书,便成了阿连德可以随身携带的来自她祖国和家族的根。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屡屡赞叹作者刻画人物技巧的高超。在这本不算厚重的小说里,有名有姓的人物多达六十余位,每个人物都具有清晰、丰满、逻辑连贯的个性及相关行为,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关系环环相扣,符合佛教的因果之说。在这方面,印第安神巫的幽灵与遥远东方的神佛达成了共识。除了作者着力刻画的主要人物外,我对几位配角也颇有兴趣:老处女菲鲁拉复杂性格与凄惨命运的互动关联、“文艺女青年”阿曼黛颠沛流离的命运、每每在危难关头扭转乾坤的小角色妓女特兰希托、一生悲天悯人却性格脆弱甚至有些懦弱的好人海梅⋯⋯这令我不由想到多年前令我深受感动的另一部家族传记式小说,中国女作家叶广芩的《采桑子》。同样是描述两个大家族在动荡社会背景下的变迁故事,同样出自两位女性作家之手,虽发生在一南一北两个半球之上,故事的年代也略有差异,却都是围绕着一个“情”字发展延续。亲情也好,爱情也好,和平年代之下未能显现出来的光华在暴政与强权的压迫之下迸发,令人动容。

    年岁渐长,反而看不清楚事实的真相,或许本来就没有什么真相,有的只是看待事物的不同角度。 人类真是奇怪的动物,一方面被沉重的肉身拖累着,受制于最基本的生存欲望,另一方面却能凌驾于肉体之上,为了精神信念而牺牲他人乃至牺牲自我。这是一种伟大,也是一种残酷。

    每每看到这样描述“人祸”之下“人情”的故事,总在感动之余有几分心悸。人类对于同类的折磨总比动物来得高深一些,肉体的折磨是以死亡为限的,精神呢?这样的恐惧是我所不敢去拥抱的,因而始终无法战胜。

    但愿,这只是我的杞人忧天。

     

  • 手持火炬和标语的互相追逐的人们;新上任的即将卸任的流亡的领袖们;不断变换着的价格标签们;屏幕前被激怒的国人们⋯⋯

    倘若世人心中都挂念着孩子的笑脸,未来或许才不那么令人心忧。

    这个道理,我懂得了,你们呢?

  • 2008-03-26

    黑泽明的罗生门 - [读书]

    书名:《蛤蟆的油》

    作者:黑泽明[日]

    书写时间:1987年

    蛤蟆的油是什么?书的封底上印着答案:将蛤蟆放置在玻璃箱内,当它从玻璃上看见自己丑陋的行貌时会吓出一身油,这油是日本民间治疗烧烫割伤的秘方。如此说来,黑泽明导演将自己比喻为丑陋的蛤蟆,而这本自传便是他出的那身油,具有特别的疗效。

    严格说,这是黑泽明导演前半生的自传,一路信手写来,洋洋洒洒,仿佛不费吹灰之力,写到拍摄电影《罗生门》一段时却嘎然而止,他写道:“人要坦率地将自己的事情说出来,是相当困难的。看到电视上的访问片断,我才深深体会到人本能地有想要美化自己的特质。⋯⋯现在的我正在写类似自传的此书,然而我是否真正坦率地将自己的遭遇写出来了?是否故意避开自己丑陋的一面不谈,而多多少少将自己本身的事情,以美化的方式表现?在写《罗生门》的这一段时,我不得不去反省这一类的事。想到这里,突然无法再动笔了。没想到《罗生门》成了我进军国际影坛的一道门户。只是为了写类似自传这本书的我,却无法跨越这道门,再向前迈进了。” 末了,导演如此终结自己半途而废的这本自传:“再没有比作品更能诚实地表达作者本身。”

    如此戏剧性的结局,恐怕是黑泽明导演在动手开始写书时都未曾预料到的吧。 

    虽说作品更能令人了解作者,这本半调子的传记却依然值得一读。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道无法跨越的罗生门。

  • 2008-01-27

    问(尾声) - [故事]

    白白来电,问我怎么写到(下)了还没结束,真是抱歉,过往的琐事竟是越写越写不完的。

    一周前,我回到上海,母亲转告我次郎的消息,说他正在上海玉佛寺拜访他的一位师兄,顺便给人讲经,预计逗留两周时间,希望有机会能见我。母亲回答说我不在,却依旧把消息送到,让我自己抉择。最终,好奇心占了上风。我想亲眼见见这个当年站在桑耶寺佛像前羞涩微笑的小僧人,看看这七年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我隐约希望次郎能证明我是错误的。

    次郎身穿艳红的僧袍端坐在讲台后方,见我来了,突然绽露笑脸,那一笑,七年的光阴便在我们之间消散而去了。听他讲经的人大多已经散去,只留下两个女子,一个有对历尽沧桑的眉眼,一个则是满脸青春年少的无知。次郎叫我坐一坐稍等,转头问那两个女子还有什么困惑需要解答。女子们见了我这个突然闯入的生人,有些尴尬,都不再做声。我突然想到,天主教神父做忏悔的那间小黑屋,次郎也应该弄一间这样的屋子才好,人生的困苦疑惑岂是轻易能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我细细端详眼前的次郎,与记忆中相比,次郎结实了一些,面目中的稚气渐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明朗的智慧与安详。

    送走了女客,次郎的师兄弟们围聚过来,次郎问我要不要看他的毕业证书,他的某位师兄便转身进房取来一只破旧的公文包,次郎翻出一堆证书给我,神情象个交作业的学生。他又递来一张五颜六色的名片,上面是个陌生的名字:尼玛桑布,旁边写着两个小字“堪布”,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说尼玛桑布是他的法名,堪布则是藏语中“法师”的意思。我考上了法师,他有些骄傲地说。很难考么?我问。他身后的一位师兄代他回答:很难。我有些诧异,笑着问他周围的师兄弟有没有人也是“堪布”,他们纷纷摇头,其中一个向我解释道:全西藏都没有几位堪布的,次郎非常用功。我说过,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呀,次郎开心地对我说,眉眼里都是笑意。

    次郎说他发了愿要四处讲经布道,弘扬佛法,帮助他人解除烦恼。我问他为何离开藏区,西藏也有许多需要帮助的人。他说自己一直以来向往外面的世界,这几年来去了不少地方见了不少人,他觉得西藏之外痛苦的人太多了。藏区百姓的疾苦大多需要用物质来拯救,可藏区之外的人的痛苦则更需要用佛的力量加以开解。我看过太多想不开的人,很想帮助他们,我觉得自己更适合做这些事情,所以发了心愿,次郎用手拍了拍胸口认真地说道。当然,我偶尔也会回去西藏,三月的时候我会回桑耶寺主持一个法会,次郎露出一脸自豪的笑。你呢,有没有什么困扰?次郎问我。没有,我笑答,我从来都很开朗。那就好,我也一直很开朗,次郎说。

    临走的时候,次郎拿出一幅绿度母的唐卡给我,他说这是临时找的,上次那幅他专程为我从西藏带出来,一路随身带到北京,带到五台山,带到海南⋯⋯最终带来了上海,却打不通我母亲的电话,结果送给了当时招待他的一位居士。他叹了口气,连说可惜,却也没有追问那封email的下落。他又褪下手上的木珠递给我,叫我转交给父亲。他说,在我最困苦的日子里你一直给予我帮助,我一直不知该如何报答,有机会的话,请你再来西藏,到时候我无论在哪里都一定赶回去,你将是我的贵宾。

    次郎送我到门口,突然开口发问: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在哪里?”

    “什么?”

    “‘我’,你能找到‘我’在哪里么?”

    “⋯⋯在心里吧。”

    “那挖掉你的心,不就没有我了么?”次郎狡黠地微笑。

    “那在头脑里。”我指指自己的脑袋。

    “那我砍掉你的头颅,‘我’去哪里了?”次郎不依不饶。

    我哑然。

    “‘我’若在手里,砍掉你的手便没有‘我’,‘我’若在肚子上,砍掉你的肚子也就没有‘我’⋯⋯既然无‘我’,又何来痛苦与烦恼呢?”

    我顿悟。

    次郎看着我微笑:“请你好好找一找‘我’在哪里吧,哪一天你要是找到了,记得一定给我一个电话,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好好聊一聊了。”

     

    我突然明白,我与次郎从来都不在同一个境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