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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6
我的孩子,我的房子,我的眼睛。 - [视界]
我的爱,我的港湾,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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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9
大巴是永远抛锚了吗?
那敢情好,省得我修照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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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2
妹妹二三事 - [mother's talk]
每天晚上睡觉前的讲故事时间对妹妹来说是一天里最最宝贵和温馨的时刻。她喜欢在听完故事之后问妈妈要书架上的三本书,一个人坐在床上静静翻看,直到困了,直接倒头睡在书堆里。如果这天不困,躺下之后妈妈还肯再过来拉着她的小手跟她说说亲热话,那便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这个时候,她总是无限地缠绵,对妈妈流露出无限的爱意。临睡前的对话总是这样:
妹妹:妈妈,我好喜欢你。I love you.
妈妈:我也爱你。不过,妈妈骂你的时候你还爱妈妈么?
妹妹点头:恩。
妈妈:可是妈妈有时候被你气死了呢。
妹妹:为什么?(语气与眼神里透着无辜)
妈妈:因为你不乖,有时候不努力。
妹妹:哦,我会努力。妈妈,我永远也不要跟你分开。
妈妈:好,我们永远不分开。
虽然这样,妹妹对于死亡尚不理解,有的时候,她也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妹妹:妈妈,你死掉好不好?
妈妈:为什么?
妹妹;因为我想做小美人鱼啊,小美人鱼的妈妈就死掉了。
妈妈:如果妈妈死掉了,你就见不到妈妈了,你不难过么?
妹妹:不难过。你变成海巫婆好了。
妈妈的头在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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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8
存货-冬天的中央公园 - [视界]
最近慢慢开始收拾电脑里积攒了一年的照片,翻到这组今年年初F君在纽约中央公园拍的lomo照片。
雪地里的阳光,冰冻的湖面,是一个我不曾见过的中央公园。特地放上几张,算是跟之前我的那组中央公园做个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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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8
时间在此缓缓流过-捷克、奥地利之行(二) - [行走]
手机黑白版。不知为何,黑白似乎特别适合这次的旅行。
街头石板路上传来的马蹄声,带我穿越百年时光。









胶片照片整理中,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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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8
时间在此缓缓流过-捷克、奥地利之行(一) - [行走]
先来手机味精彩色版。
布拉格,我所去过最美丽的城市,言语和相片都不足以表达你的美。我用心铭记。




维也纳,我想,长居于此也未尝不可。



Hallstatt,盐湖区的小镇,你为何如此娇艳?


黑白版和胶片版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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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不来,生疏了,找不到编辑后台的入口。明天远行,回来不偷懒,发照片给大家看。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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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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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白对我们的游客心态深表不屑,尽管如此,她还是无法动摇我们搭乘Staten Island Ferry远距离观赏自由女神像的决心。我们精心计算了时间,下午四点在林肯中心的地铁站与她告别,搭乘地铁前往渡轮站。
这里是曼哈顿的最南端,红色的渡轮免费往来与曼哈顿与Staten Island之间,小岛本身只是一个居民区,没什么看头,游客们都是冲着渡轮而来的。
天很冷,海上风大,正是暮色时分。我们时间把握得正好,赶上一天中最美的magic hour。
仔细看,窗外的小黑线就是自由女神像。




我久久地站在船尾的舷边,俯看海水,水色暗沉,是种诱人的深蓝色,白色的泡沫随着旋涡转动,划出优美的波纹,让人有种一跃而下的冲动,那一刻,我抬头,恰好看到一轮模糊的bitter 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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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9
纽约纽约-中央公园,冬日艳阳天 - [行走]
一场大暴风雪在我们抵达三藩市的前夜袭击东岸,纽约沦陷。
白白无法如约飞来三藩与我们汇合,她与三藩温暖的海风和美味的blue bottle cafe无缘。
我在urban outlet里邂逅lomo的广角傻瓜机yellow,没有光圈没有对焦,小小一个塑料相机只有一个快门钮,正合我意。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爱上傻瓜机。这次出门就只带了minilux,现在见到yellow,自然连minilux都彻底抛弃。不用思考,没有负担,胡乱按钮的感觉真好。
于是,就有了这组lomo眼里的中央公园。用的是lomo自己出的胶卷,所以颜色也乱七八糟一塌糊涂,张张都不一样,呵呵。虽然不能深究,但从图个新鲜的角度看,也算有趣。
去中央公园的那天,纽约艳阳高照,我们四个女生,拖拖拉拉到中午才出了门,旖旎而行,十分妖冶。
不过,终究不比中央公园的树精们,脱光了站在大太阳下都如此妩媚。








可可和小Y

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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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9
妹妹-龟兔赛跑 - [mother's talk]
许久不更新,白白阿姨可可阿姨纷纷投诉,强烈要求观看妹妹的近照。
近照不是没有,F君正在努力P片,先放两张今年夏天的吧。菲林被老范丢在箱底许多年,被我要了来废物利用,所以会有这样古怪的颜色和质感。至于妹妹的卷发,那是绑辫子后松开的结果,并没有电发。


妹妹快要三岁,爱唱爱跳可爱非常。:-)
问她:乌龟和兔子赛跑,谁赢了?她仔细想了一下,说:兔子。
我说,不对,兔子太骄傲,睡觉去了,所以乌龟赢了。妹妹并不追究,只说了声哦,扮兔子一跳一跳跑开了。
这让我想到,乌龟的胜利是种偶然,因为并不是每只兔子都骄傲。兔子只要纠正自己骄傲的毛病便可轻易取胜,无论多么谦虚勤恳的乌龟都不是它的对手。而乌龟只有遇到骄傲的兔子时才有赢的可能,而这不是乌龟可以左右的。
所以,龟兔赛跑的故事本质上是用来告诫兔子的,而不是用来鼓励乌龟的。
秋天真美,我在这么美丽的季节里瞎忙,就好像跟兔子赛跑的傻乌龟,真是不应该。赶紧,找个树荫睡个小觉才是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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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9
苏格兰高地的风-一个名叫天空的岛 - [浅游英伦]
在Highland的西侧,Skye Isle如同一只折断的蝶翼,轻轻向西迎风飞起。是曾在苏格兰留学的小Y向我提起这个岛的,她说她的一位朋友曾经去过,为岛上荒芜中缓缓转动的巨大风车而倾倒。她虽未能至,心向往之。我当下决定前往,只为了它美丽的名字:天空之岛。
驾车从Inverness往西,约莫三个小时光景就可抵达海岸线,沿途我们还顺道造访了两处美丽的村庄。从大陆通往Skye的海上大桥已经修好,在这之前,上岛是要搭乘过海轮渡的。这让我想起了我们曾在温哥华驾车开上巨大的渡轮,在汽车渡轮隆隆的轰鸣声中渡往维多利亚大岛的美妙经历。交通太过便利往往令人错失一些特别的乐趣。苏格兰的车路窄而曲折,就连不限制车速的“高速公路”往往也只是双车道。如果让GPS带你走捷径,那就有趣了,行车入山林,曲折不知深处,往来车辆如果交会,彼此会懂得礼让,被让的一方总会在经过时挥手道谢,让道者也会点头致意,这是有教养的司机之间独有的默契,超越语言。
Skye不大,绕岛开上一圈大约也只需要五六个小时。但Skye称得上辽阔,因为人烟稀少,山峦迭起,悬崖峭壁高耸于海岸,让人感觉回到创世之初,周围的一切都只与自然有关。有时候,我们开到一处深潭边,四周是平滑的山坡,云压在头顶,被疾行的风吹地翻转起来,只来得及往潭水里投下一个模糊的影子便呼啸而去。四周无人,风吹过大地,发出低沉的笑声,我们就觉得仿佛回到了西藏,行车于后藏的某个山谷之中。羊群从你身边走过,偶有好奇的小羊跑近,母羊便发出警告,小羊应声弹跳而去,一幅顽皮不谙世事的模样,让人感念于天地间的纯良与天真。
是夜,我们投宿与岛上最大的小镇Portree。我们在镇中心外的沿海处租了一间面海的房间,巨大的窗口正对着小镇的海湾。海面无风无浪,波平如镜。才是六七点钟,日光还长。我们对窗而坐,煮一杯浓浓的红茶,吃掉老板娘留在茶几上的茶饼。我们不说话,海比我们更静,大家一起细听饼渣跌落盘中的声音。
吃完茶点,我们去找年迈的老板娘,请她介绍镇上吃晚饭的地方。她写下两个去处,便退回厨房继续就着红茶吃饼看电视。车行五分钟便到小镇中心的教堂,我们将车停好,找到老板娘推荐的咖啡餐厅,暂时客满,美貌的女侍应请我们半小时后再来。也好,我们可借机在镇上四处逛逛。
Portree卧在海湾的转角里,依山而建,如同娇羞的小儿赖在母亲的臂腕,得尽恩宠。这里的海没有波浪,也没有腥咸的气味,静得象湖,吃惊之下询问当地镇民,才得知无风的日子里海就是这个样子。海藻在这样的海水里生得蓬勃,一丛一丛留在退潮的海滩上,巨大的枝叶上结着晶莹剔透状如葡萄的青色果实。镇上的房子都是泥砖小楼,沿着海岸一排一排叠上山去,颜色各异,远观尤显可爱。镇子不大,餐厅、旅店、小铺却很多,可见主要以旅游业为生。是夜,我们在这偏远之地的咖啡餐厅里吃到了最美味的炸鱼薯条和本地柠檬鳟鱼,这一餐足以颠覆我对英国人不善烹调的看法。酒足饭饱,驱车归去,已近午夜,海面才开始阴沉起来,却也不是透彻的黑,这里的夏天如此悠长。
第二天早起,去餐厅吃早餐,巨大的玻璃窗如同一幅巨大的水墨长卷。初时海上有雾,混沌一片,阳光被黏稠的雾气缠住,发出耀眼的奶白色,连邻家的屋顶都被遮蔽了。咖啡喝了一半,日光升起来,温暖了空气,将雾赶回海湾深处,雾气挣扎揪斗了一阵,败下阵去。
旅社的老板阿伯穿着蓝色的工装裤为我们端来吐司面包,他的声量与身材一样高昂,走起路来孔武有力,踏得木地板吱呀作响。阿伯主动提出为我们合影,他说户外的露台是最佳角度,我们应着他的好意一同前往。拍完照,我们注意到露台上的红色铁皮小屋大门敞开,里面堆满了一幅幅的油画,很明显与旅店里到处挂着的画作出自同一手笔,阿伯这才自我介绍说,他本人正是这些画作的作者。我们顿时惊呼起来,称他作artist,阿伯立刻谦逊地摇头说:no, no,我可不是什么艺术家,我只是爱画画,胡乱画而已。阿伯说他从未正式学过绘画,所画的主题多为Portree的海景以及他印象中儿时停泊在海湾里的船只。他说画画是他业余时用来打发时光的玩意,请我们不要当真。但对我们这些生活在都市压力下的人而言,这样的“玩意”和闲情雅趣是如此的难得。
我们与阿伯攀谈,从而得知Skye的冬天并不如想像中那样严酷,偶尔有风,但不多雨,很少下雪。日光虽短,但总也能有上五六个小时,不象伦敦。“伦敦人可不需要阳光,”阿伯笑说,“不比我们乡下。”
天色明媚,阿伯问我们的行程,我们说打算绕岛一周,他说那好,赶紧走吧,再不走要下雨了。我们望着明净的天空,对他的话半信半疑,阿伯看出来,便露出顽皮的笑容说:“我们这儿很久没有下雨了,你们一来就遇上,真不知道算走运还是不走运呢!”我们这才当真,赶紧回房整理行装,开车走人。

沿途经过Fort Augustas,观看人造古河道如何帮船爬楼梯,十分有趣。

中途经过的美丽小镇,忘记了名字。镇小而静,藏于山林深处,不易前往,美的不是景色,而是这份清静。

Portree海湾。

将近午夜时分,从我们住处的窗口眺望,小镇灯光星星点点,似幻亦真。

Portree岛上融山、海、湖与一体,景色开阔壮美。

Portree海湾。

小镇如一幅水墨画,在微微细雨中别有风情。

Portree海湾。

苏格兰著名的牛,发型很另类吧?搞摇滚的牛啊!

最后这张上次写尼斯湖时忘记上了,现在补上。谁说没有水怪?我拍到了!
:-)
祝大家国庆中秋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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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香港打风的日子。虽然上海夏天偶尔也有台风,但总不如香港的台风这样来得轰轰烈烈,撼动全城。天文台一挂风球,紧张躁动的气氛就开始在人群中弥漫开来,那是一种略带喜悦和期盼的紧张心情,如同站在幕后的合唱队队员,等待红色巨幕拉开的那一瞬间。然而,台风并不总如人愿,有时只是擦肩而过,见了香港也不靠近,绕个圈子别处去了。风球挂着1号,飘啊飘的,总不见有大动静,众人暗自心急,却也无计可施。
“巨爵”不同,它是冲着香港来的,一气冲天,将才挂了半天的3号风球直接吹上8号。8号风球一起,事情就不一样了。众人奔走相告,神情和口气都是严肃的,其实是捂紧了心口,不让人看见即将漫溢的喜悦之情。大人们立即收工,小朋友马上放学,路上交通陷于瘫痪,人群涌向地下,将一列列地铁列车填得结结实实。
全城上演一次末日倾城时刻的集体大逃亡,却也并不都是逃回家的。难得一见的亲朋好友多在此时相约麻将,赶着上班上学难得一聚的家人也终于有了集体在家发呆的时刻,小情侣们借口搭不到车携手进了情人旅店⋯⋯众人困在屋中,看着电视里风大浪大,心情却尤为平静。
这是香港的倾城之恋,每年夏天,定期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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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苏格兰高地的风-尼斯水怪选择了Inverness。 - [浅游英伦]
离开爱丁堡,我们驱车北上,探访因为尼斯湖水怪而闻名天下的尼斯湖。
临行前,我们在爱丁堡大学前的一家古旧PUB里吃午餐,点了苏格兰著名的主菜Huggies。传统的Huggies是将牛肉、羊肉、牛内脏、羊内脏剁碎,混合各种香气浓郁的香料炒熟,再放回羊的胃囊里进行烹调。上菜的时候连同羊胃整只端上来,再当着客人的面切开,香气扑鼻,是非常具有苏格兰风情的一道名菜。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为了戏弄不明就里的游客,苏格兰人开始拿Huggies开玩笑,骗游客说Huggies其实是一种高地特有的动物,类似走地鸡,两条腿,跑起来飞快,只可野生不能家养,且极难捕捉。不料,游客们竟然信以为真,把苏格兰人逗乐了,从此越说越玄乎,因此,在旅游纪念品商店里,我们还看见过一只huggies-call(Huggies哨),摆在一堆猎人用来吸引鸟类的birdcall中,状如一只涨鼓鼓的羊胃,十分滑稽。
不过,听说现在普通Pub里卖的Huggies都不再放回羊胃里烹调了,只是炒过就上碟。我因为不吃动物内脏,所以怂恿F君做试吃,满满一大盘Huggies加薯蓉和南瓜蓉,F君竟然一口一口都吃掉了⋯⋯鉴于他后来没有念念不忘地再点这道菜,我认定那天中午F君大概是饿了。

Huggies,好大一盆⋯⋯F君,你真好胃口!

桌子上这杯漂亮的黄色饮料叫PIMM's,是在英国很常见的低酒精饮料,味道清醒,加水果、罗勒叶、柠檬水,提神醒脑,味道好极了!后来回香港,我还念念不忘,特地去买了一瓶,可不知道为什么,再也找不回在英国喝到的那份清新感觉⋯⋯
尼斯湖畔最主要的小镇是Inverness(延文尼斯)。苏格兰的夏天白日极长,真正的黑夜只有四五个小时,夜晚十一点才是黄昏。真想不到,作为旅游热点的延文尼斯如此地安宁,白日漫漫,鸟语花香。我们驱车来到旅行书上介绍的B&B(Bed&Breakfast,带早餐的民宿)聚集区寻找住处。这是我们第一次在英国投宿B&B,不料附近的几家B&B都已放出客满的牌子,最后是一位热心的B&B主人为我们打了电话,找到了几个街口外的另一家B&B。我们运气很好,这家的女主人年约六十,热情好客,房间布置得舒适漂亮,大大的玻璃窗正对着住宅区的小街口,视野开阔,阳光无限。后来我们一路投宿于B&B,大都获得满意的招待。这些形形色色的家庭小旅店通常都由一对夫妻打理,一般提供三到五个房间,女主人亲自负责一切清洁和家务,并出面与客人交际。男主人多不露面,有少数负责下厨做早餐。如果房间数目多则女主人会雇佣一些清洁工或管家。我由衷佩服这些B&B主人们的勤劳,要将自己家打理干净已属不易,更何况还要精心布置家居、打理花园,每天开门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陌生客人,并且始终保持房间的干净卫生⋯⋯这在我们这些请惯了钟点工或住家保姆的中国城市居民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但是B&B的主人们似乎非常乐在其中,他们大多是已经退休在家的中老年夫妇,孩子们都已长大离开,小镇生活十分宁静,开间家庭小旅店对他们来说是件既有钱赚又有趣味的事情。B&B的女主人通常十分健谈,如果你不着急出门,她可以拉着你天南海北地聊上一个小时,从与她们的对话中,我们得以知道许多当地的情况。比如,我问Inverness的B&B女主人,她是否相信尼斯湖水怪的传闻,女主人眨着眼睛露出狡黠的神情,她说:“Well,曾经有家电视台采访我们这儿的一位老者,问他是否相信尼斯湖水怪,老者回答说:我没有见过澳大利亚,但我有朋友见过。我也没有见过尼斯湖水怪,但我有朋友见过。所以,两者我都不相信。”多么精彩的回答!我拍手大笑起来,女主人更是笑作一团,拍着我的手说:亲爱的,你等下去湖边,如果看见尼西(Nessie,当地人对尼斯湖怪的昵称),记得拍张照片email给我哟!

我们在Inverness投宿的房间。
看着墙上的鹿头模型,我们聊起了高地上的鹿。这些漂亮神俊,神态优雅的庞然大物多年来一直是英国贵族们狩猎的主要对象。女主人说当地有许多野生的鹿,因为鹿在这里没有天敌,而人类近年来又越来越不喜爱吃鹿肉,因而,鹿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是,在这样晴好的天气理,鹿是不会从它们居住的山上下来的,只有在寒冷凄迷的日子里,鹿才会成群出现在公路旁的草原上。她告诉我狩猎是Landlord(领主)们的特权,至今贵族们依旧定期会进行狩猎。但是,假如一般的平民想一尝狩猎的滋味,就必须付高额的价钱给黑市猎人,在黑夜里进行非法偷猎。至于羊,当然很多,几乎无所不在,比当地人都要多。这是因为两百年钱,英格兰人买下了苏格兰北部的大部分土地,将当地居民强行赶走,腾出土地养殖大量的羊以获取羊毛和羊绒。F君闻言忍不住说:英格兰人可真坏啊!女主人听了大乐,伸出大拇指说:说得好!她说,2009年是苏格兰的回家年,苏格兰欢迎当年所有被迫离开的苏格兰人后裔重回故土,为此举办了大量相关的活动。
当晚,我们趁着日暮时分驱车来到尼斯湖边,看着湖水平滑如镜,在落日的晕染下折射出五彩的光辉,不由开始相信这深邃的湖水里或许真住着一只名叫Nessie的大怪物。风景如斯,尼斯水怪真是个有品味的家伙呀。

尼斯湖,日落。Loch Ness(Loch是苏格兰语中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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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3
谁吃了那妈妈? - [mother's talk]
香港上海,上海香港,飞来飞去,接回小女。紧接着就是忙着帮女儿准备开学,头两天亲自接送,还要陪读,一大群呆头呆脑的小P孩围着三个讲话象演戏的老师,老师一欢呼,激动的都是父母,P孩们是没什么反应的。
今天送完女儿,走在回家的地铁里,突然没由来地想起台湾电影名《花吃了那女孩》,觉得此名很有趣,可以套用在我身上,就叫《生活吃了那妈妈》。做了妈妈的女人,一不小心,就会被生活吃掉吧?
大学时有个师姐,图片摄影系的,叫燕子,漂亮、聪明、能干。燕子一毕业就放弃了在北京的大好前程,回老家与青梅竹马的男朋友结了婚,当了大学老师,并且很快就做了妈妈。燕子离校前的一个晚上,我们在宿舍的平台上聊天,我问她为什么做这样的决定,将来难道不会后悔么?燕子的回答至今我都记得,她说:因为如果不走,要放弃的不是一样东西,而是一个人以及你对这个人的感情。燕子的话在那个晚上非常触动我,虽然对于她话里的意思我是一知半解的。燕子后来走了,临行时送给我一个她自己做的布袋子,上面是她用丙烯画的《星月之夜》,因为我无意中曾对她说过非常喜欢梵高的这幅画。袋子至今还在我的抽屉里。
后来我一直都没有再见过燕子,但通过网络保持着微弱的联系。从网上看到她自拍的美丽婚纱照片,看到她刚出生的小女儿,看到她为小女儿不长头发烦恼,看到她风风火火地在课余开办了影楼⋯⋯一转眼,燕子的女儿成了一个扎着两条小辫子的大闺女,站在妈妈的镜头前,很羞涩地对着我笑。我也看到燕子自己的照片,她依旧很美丽,笑起来真诚而甜美。我真是很佩服燕子,在琐碎的生活里活得那样尽力,那样全心全意。
燕子给我留言说没有看到过我的照片,这次就放一张,送给燕子。并以此激励自己,不要被生活吃掉。

2009年6月,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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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4
妹妹上学堂 - [mother's 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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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4
插播-两部最近喜欢的电影 - [读电影]

“The Ballad of Jack & Rose”(2005)
宁静的小岛,即将死去的父亲以及随之消逝的青春。Rebecca Miller心中的忧伤挽歌。

“Inglourious Basterds”(2009)
继科恩兄弟后,Quentin也发现了Brad Pitt的喜剧天分。血腥暴力,毫不留情,这才是inglourious basterds的作风!向来不喜欢香港的电影译名,不过这次倒很传神,叫《希魔撞正杀人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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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0
苏格兰高地的风-爱丁堡,雾从海上来 - [浅游英伦]
出发前做行程,在苏格兰与英格兰南部之间犹豫着,于是征询曾在苏格兰求学的小Y的意见。小Y毫不犹豫地回答:去苏格兰吧,正是好时候!于是,我们离开伦敦,搭乘列车北上,将苏格兰首府爱丁堡作为我们游览苏格兰的第一站。
爱丁堡的字面意思是:建在斜坡上的城市。它无疑是我迄今为止去过的最美丽的城市之一,仿佛是一个欧洲城市建筑格式的浓缩样本。以Princes St.为分界,整个城区整齐地划分为一南一北两个部分,北面是18世纪后半期有计划地建立起来的“新城区”,南面则是沿着山坡而立的“旧城区”。
从地图上俯看整个城市,旧城区的街道歪歪斜斜、七拐八绕,新城区则象是用尺划出来的方格子信纸,整齐有序。两边的建筑都很美丽,当然,旧城的建筑更有特色,新城则宽敞规矩一些,但房屋的全部是以乔治王朝风格建造,即便是新城里也没有见到摩登的现代建筑。爱丁堡虽然从6世纪起就已经是战争的要塞,历史上一直都是苏格兰和英格兰之间的战争舞台,也曾经发生过几次严重的火灾,但整体上却保存地非常完好。因此,爱丁堡在1995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作为游客的我们,无疑更加偏爱旧城。在从伦敦发出的列车上,我们与一对友善的老夫妇相对而坐,老先生告诉我们,爱丁堡的天气阴晴不定,气温就好像过山车一样,上下幅度极大。老先生之言果然不虚,我们在老城的阳光下才转悠了三两个小时,整个城市忽然阴云密布,浓密黏稠的灰色雾气从四面八方涌来,一路将阳光驱散。才半个小时的光景,爱丁堡已经成为了雾都,建筑的轮廓在雾气里若隐若现,天色暗沉但并不漆黑,隐约有灯的暖光四处闪烁。在盖尔语中,爱丁堡有另外一个名字叫Auld Reekie,意思是“老雾都”。
这雾气很快就驱散了成群游荡在街头的游客,尾班巴士载着寥寥游人穿梭在阴郁的街头,湿润的石板路摩擦着车轮,嘶嘶地笑着。这神秘的大雾令我仿佛置身于古旧的英国悬疑电影之中,雾气冲淡了所有的颜色,抹去了墙面上斑驳的岁月痕迹,一个百年前的爱丁堡俨然浮现。一头头巨大的海鸥叫嚣着从头顶掠过,我几乎听见马车正从远处驶来,下一刻就将冲出迷雾,扑面而至。
第二天,在与羊绒店老板的交谈中,我们才得知这雾气的由来:夏季昼夜温差较大,傍晚时分,当城市里的温度开始降低时,聚集在附近海面上的雾就纷涌而来。虽然第二天的天气晴朗,阳光普照,但F君和我一致认定,雾中的爱丁堡更有魅力。
站在爱丁堡的街头时常能够听见悠扬的苏格兰风笛声,循声而去,常常能够找到这些全身苏格兰装扮的风笛手。风笛的声音很响亮,从风笛手们的表情看,吹风笛真不是件轻松的事,但他们往往一口气就吹上许久,令人钦佩。
在苏格兰,格子短裙是男生的专利,女孩子也有格子裙,不过要长一些。
爱丁堡大学。这么古旧的房子里却时常走出青春靓丽的少男少女,沿着长长的石头阶梯向上跑去,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
雾开始涌出,从街道的尽头飞快蔓延而来。
爱丁堡火车站的车道。
雾中风景。
爱丁堡有许多小街小巷,名字都很特别。比如这条,又比如爱丁堡大学旁的长走道叫Playfair Step。爱丁堡孕育和集结过许多的文人墨客,许多的台阶上都刻着赞美苏格兰和爱丁堡的诗句。
London Cab在这里非常和谐。:-)
苏格兰的两个标志:短裙和尼斯湖怪。
曲径通幽。
火车站。
最后两张是用F君的数码相机拍的,拿来修着玩一下,哈佛师傅,你表笑哦!嘿嘿。
后记:在赞美爱丁堡美丽的同时,我们也不由感慨:多亏爱丁堡的人民和市政府能如此珍爱和维护这些旧式建筑,没有胡乱赶潮流建造摩天高楼。最近听一位曾在昆明居住三年的日本朋友说,昆明来了一位新的领导,开始大兴土木,誓要将昆明的“旧房危房”清拆干净,打造一个全新的现代化昆明!不知此事是否当真。这个日本姑娘很喜欢昆明,说起此事很有些感慨,她说很怕日后再回昆明再也找不到那些她所喜欢的老街老房。危房当然要拆,但拆之前咱们是不是也能研究一下有没有保留的价值再下手呢?是不是真要把全中国的城市都改造成北京上海深圳的样子才觉得够“现代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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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1
伦敦有感(七)-吃在伦敦 - [浅游英伦]
F君和我都不是挑剔吃食的人,外游时大多吃得简单随意,但我们热爱美味的食物。两年前,我们去法国旅行,漫长的三星期里,我俩花费了许多旅资在餐费上。因为法国的食物真是非常的美味,相比之下,所付出的价格就微不足道了。我总在吃得肚皮圆滚滚后常常安慰手拿帐单的F君:别心疼,要知道,花这个价钱在香港可是吃不到这种素质的法国菜的哟。这招屡试不爽,总能令F君喜笑颜开,也令我得以成功地一次又一次吃到美味的法国饭。不过,有经验的朋友在我们启程前往英国前都好心相告:英国的食物很难吃,英国人不懂得美食。言下之意大概是希望我们不要在食物上报太高期望,在吃方面降低要求。食物不好吃且价格不菲,是大家对英国饮食的一致评定。
到达伦敦没几天,我们就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每到下午五点左右,伦敦大小PUB门口就开始人头涌涌,站满手持啤酒瓶的男人。女人们则通常在七点左右盛装加入,大家一起一口气站上两三个小时。这一景象就是老外们著名的Happy Hour时段了。简单说,就是在晚餐前先去have a drink。但是,伦敦人看样子太享受这个have a drink的习惯了,以至于之后的晚餐反而变得次要了。许多人就地在喝酒的PUB里随便叫上几样吃食,就着啤酒当晚餐,这就是在英国很普遍的PUB FOOD,其中最著名的菜式要算:Fish & Frieds(炸鱼薯条)了。在法国,不熬到8点,你是绝对吃不到一餐好饭的。而伦敦虽然夏天也9点多才日落,餐厅大多5点起就开始供应晚餐了,超过9点,许多餐厅就已经关门了。
不过,炸鱼薯条其实是可以非常美味的。真正的炸鱼薯条必须是选用整条去骨鲜鱼裹粉油炸的,如果用的是鱼块,就不能叫炸鱼,只能叫Fish Fingers。我们曾经在苏格兰大岛SKYE上遇到过令人消魂的Fish & Frieds,采用整条当地新鲜钓到的鳟鱼,热辣香脆,满口鱼香。
一路吃来,PUB FOOD的整体素质都还可以接受,只不过菜式比较单调,从南到北,英国PUB的菜单都如出一辙,来来去去都是那几样。纯正的英国菜餐厅我们所知不多,而且看介绍大多价格不菲。好在伦敦还容纳了许多来自异乡的菜式,最常见的要算法国菜、印度菜和意大利菜了,两个是近邻,一个是远亲。另外,自70年代起开始流行的食物Fusion风在伦敦也很盛行,有许多装修现代气氛轻松的小餐厅供应这类食物,混搭的风格一改英国菜保守沉闷的面貌,价格也相对比较容易接受。
再有就是各色FOOD MARKET了,我们好运气,偶然之下就撞到三个。一个是位于南岸的Green Market,一个是在Convent Garden附近的Jubilee Market,再有就是著名的Portebello Market北段了。这些露天市场所卖的吃食种类丰富,从南北干货各色腌菜到奶酪香肠各色生熟食材无所不包,还有现场制作、即卖即食的沙拉蛋塔西班牙海鲜饭,每个摊位前都挤满了试吃者,倘若一个一个摊位试吃过去,大抵也可吃个半饱。摊主们来自五湖四海,有千里迢迢从法国专程运来自家农场奶酪的,有卖橄榄油的意大利美少年,也有本地的巧克力爱好者在此设摊推广他们的有机纯巧克力。摊主们大多友善,哪怕你光试吃不买也不要紧,一样能得到热情的款待。人们对食物的热情被摊主们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推向顶峰,个个情绪高涨满心欢喜。
鉴于以上经验,吃在伦敦还真没有朋友们形容得那样可怖。不过,我们忙于四处游览,竟然没有在伦敦用过一次著名的Afternoon Tea。一说到英式下午茶,多数人都会联想到精致的瓷器和层层叠高的点心盘架,这种含有肉食、能将人吃饱的下午茶通常被称为High Tea。但其实,英国人日常的下午茶是很简单的,通常就是一杯加奶加糖的红茶配一个抹了黄油果酱的Scone(一种源自苏格兰的圆面包,质地介于蛋糕和面包之间),他们将这样的下午茶叫做“Cream Tea”。英国人吃下午茶的习惯雷打不动,听说英国的许多大公司都为员工留出TEA TIME,一到下午茶时间,再忙也要停下来歇一下,喝杯茶吃块点心。至于High Tea,原本是将下午茶和晚餐结合到一起,用来代替晚餐的一种简餐形式。如今在各大酒店和高级咖啡厅里流传甚广,成为社交下午茶的奢侈版了。或许因为走得匆忙,我们一直到旅行的最后几天才在英格兰中部的Cotswolds地区吃到了梦寐以求的Cream Tea。红茶加奶实在不合我的胃口,但那只美味的Scone和Clotted Cream令我至今念念不忘。
英国虽然富了不止三代,却明显没有象他们的法国朋友那样养出一个贵族的胃来。从煎牛排、柠檬鱼到香肠、烧土豆以及各色英式馅饼,英国人似乎总也不能超越食物本身质地的约束,食材和做法上都缺乏想像力和创新意识。那种把蜗牛从地里抓起来浸在黄油里再烤来吃的事,他们估计是想也没想过的。朴素、保守、实在,这三条无论是形容英国人还是形容英国食物似乎都很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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