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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9
妹妹-龟兔赛跑 - [mother's talk]
许久不更新,白白阿姨可可阿姨纷纷投诉,强烈要求观看妹妹的近照。
近照不是没有,F君正在努力P片,先放两张今年夏天的吧。菲林被老范丢在箱底许多年,被我要了来废物利用,所以会有这样古怪的颜色和质感。至于妹妹的卷发,那是绑辫子后松开的结果,并没有电发。


妹妹快要三岁,爱唱爱跳可爱非常。:-)
问她:乌龟和兔子赛跑,谁赢了?她仔细想了一下,说:兔子。
我说,不对,兔子太骄傲,睡觉去了,所以乌龟赢了。妹妹并不追究,只说了声哦,扮兔子一跳一跳跑开了。
这让我想到,乌龟的胜利是种偶然,因为并不是每只兔子都骄傲。兔子只要纠正自己骄傲的毛病便可轻易取胜,无论多么谦虚勤恳的乌龟都不是它的对手。而乌龟只有遇到骄傲的兔子时才有赢的可能,而这不是乌龟可以左右的。
所以,龟兔赛跑的故事本质上是用来告诫兔子的,而不是用来鼓励乌龟的。
秋天真美,我在这么美丽的季节里瞎忙,就好像跟兔子赛跑的傻乌龟,真是不应该。赶紧,找个树荫睡个小觉才是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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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9
苏格兰高地的风-一个名叫天空的岛 - [浅游英伦]
在Highland的西侧,Skye Isle如同一只折断的蝶翼,轻轻向西迎风飞起。是曾在苏格兰留学的小Y向我提起这个岛的,她说她的一位朋友曾经去过,为岛上荒芜中缓缓转动的巨大风车而倾倒。她虽未能至,心向往之。我当下决定前往,只为了它美丽的名字:天空之岛。
驾车从Inverness往西,约莫三个小时光景就可抵达海岸线,沿途我们还顺道造访了两处美丽的村庄。从大陆通往Skye的海上大桥已经修好,在这之前,上岛是要搭乘过海轮渡的。这让我想起了我们曾在温哥华驾车开上巨大的渡轮,在汽车渡轮隆隆的轰鸣声中渡往维多利亚大岛的美妙经历。交通太过便利往往令人错失一些特别的乐趣。苏格兰的车路窄而曲折,就连不限制车速的“高速公路”往往也只是双车道。如果让GPS带你走捷径,那就有趣了,行车入山林,曲折不知深处,往来车辆如果交会,彼此会懂得礼让,被让的一方总会在经过时挥手道谢,让道者也会点头致意,这是有教养的司机之间独有的默契,超越语言。
Skye不大,绕岛开上一圈大约也只需要五六个小时。但Skye称得上辽阔,因为人烟稀少,山峦迭起,悬崖峭壁高耸于海岸,让人感觉回到创世之初,周围的一切都只与自然有关。有时候,我们开到一处深潭边,四周是平滑的山坡,云压在头顶,被疾行的风吹地翻转起来,只来得及往潭水里投下一个模糊的影子便呼啸而去。四周无人,风吹过大地,发出低沉的笑声,我们就觉得仿佛回到了西藏,行车于后藏的某个山谷之中。羊群从你身边走过,偶有好奇的小羊跑近,母羊便发出警告,小羊应声弹跳而去,一幅顽皮不谙世事的模样,让人感念于天地间的纯良与天真。
是夜,我们投宿与岛上最大的小镇Portree。我们在镇中心外的沿海处租了一间面海的房间,巨大的窗口正对着小镇的海湾。海面无风无浪,波平如镜。才是六七点钟,日光还长。我们对窗而坐,煮一杯浓浓的红茶,吃掉老板娘留在茶几上的茶饼。我们不说话,海比我们更静,大家一起细听饼渣跌落盘中的声音。
吃完茶点,我们去找年迈的老板娘,请她介绍镇上吃晚饭的地方。她写下两个去处,便退回厨房继续就着红茶吃饼看电视。车行五分钟便到小镇中心的教堂,我们将车停好,找到老板娘推荐的咖啡餐厅,暂时客满,美貌的女侍应请我们半小时后再来。也好,我们可借机在镇上四处逛逛。
Portree卧在海湾的转角里,依山而建,如同娇羞的小儿赖在母亲的臂腕,得尽恩宠。这里的海没有波浪,也没有腥咸的气味,静得象湖,吃惊之下询问当地镇民,才得知无风的日子里海就是这个样子。海藻在这样的海水里生得蓬勃,一丛一丛留在退潮的海滩上,巨大的枝叶上结着晶莹剔透状如葡萄的青色果实。镇上的房子都是泥砖小楼,沿着海岸一排一排叠上山去,颜色各异,远观尤显可爱。镇子不大,餐厅、旅店、小铺却很多,可见主要以旅游业为生。是夜,我们在这偏远之地的咖啡餐厅里吃到了最美味的炸鱼薯条和本地柠檬鳟鱼,这一餐足以颠覆我对英国人不善烹调的看法。酒足饭饱,驱车归去,已近午夜,海面才开始阴沉起来,却也不是透彻的黑,这里的夏天如此悠长。
第二天早起,去餐厅吃早餐,巨大的玻璃窗如同一幅巨大的水墨长卷。初时海上有雾,混沌一片,阳光被黏稠的雾气缠住,发出耀眼的奶白色,连邻家的屋顶都被遮蔽了。咖啡喝了一半,日光升起来,温暖了空气,将雾赶回海湾深处,雾气挣扎揪斗了一阵,败下阵去。
旅社的老板阿伯穿着蓝色的工装裤为我们端来吐司面包,他的声量与身材一样高昂,走起路来孔武有力,踏得木地板吱呀作响。阿伯主动提出为我们合影,他说户外的露台是最佳角度,我们应着他的好意一同前往。拍完照,我们注意到露台上的红色铁皮小屋大门敞开,里面堆满了一幅幅的油画,很明显与旅店里到处挂着的画作出自同一手笔,阿伯这才自我介绍说,他本人正是这些画作的作者。我们顿时惊呼起来,称他作artist,阿伯立刻谦逊地摇头说:no, no,我可不是什么艺术家,我只是爱画画,胡乱画而已。阿伯说他从未正式学过绘画,所画的主题多为Portree的海景以及他印象中儿时停泊在海湾里的船只。他说画画是他业余时用来打发时光的玩意,请我们不要当真。但对我们这些生活在都市压力下的人而言,这样的“玩意”和闲情雅趣是如此的难得。
我们与阿伯攀谈,从而得知Skye的冬天并不如想像中那样严酷,偶尔有风,但不多雨,很少下雪。日光虽短,但总也能有上五六个小时,不象伦敦。“伦敦人可不需要阳光,”阿伯笑说,“不比我们乡下。”
天色明媚,阿伯问我们的行程,我们说打算绕岛一周,他说那好,赶紧走吧,再不走要下雨了。我们望着明净的天空,对他的话半信半疑,阿伯看出来,便露出顽皮的笑容说:“我们这儿很久没有下雨了,你们一来就遇上,真不知道算走运还是不走运呢!”我们这才当真,赶紧回房整理行装,开车走人。

沿途经过Fort Augustas,观看人造古河道如何帮船爬楼梯,十分有趣。

中途经过的美丽小镇,忘记了名字。镇小而静,藏于山林深处,不易前往,美的不是景色,而是这份清静。

Portree海湾。

将近午夜时分,从我们住处的窗口眺望,小镇灯光星星点点,似幻亦真。

Portree岛上融山、海、湖与一体,景色开阔壮美。

Portree海湾。

小镇如一幅水墨画,在微微细雨中别有风情。

Portree海湾。

苏格兰著名的牛,发型很另类吧?搞摇滚的牛啊!

最后这张上次写尼斯湖时忘记上了,现在补上。谁说没有水怪?我拍到了!
:-)
祝大家国庆中秋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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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香港打风的日子。虽然上海夏天偶尔也有台风,但总不如香港的台风这样来得轰轰烈烈,撼动全城。天文台一挂风球,紧张躁动的气氛就开始在人群中弥漫开来,那是一种略带喜悦和期盼的紧张心情,如同站在幕后的合唱队队员,等待红色巨幕拉开的那一瞬间。然而,台风并不总如人愿,有时只是擦肩而过,见了香港也不靠近,绕个圈子别处去了。风球挂着1号,飘啊飘的,总不见有大动静,众人暗自心急,却也无计可施。
“巨爵”不同,它是冲着香港来的,一气冲天,将才挂了半天的3号风球直接吹上8号。8号风球一起,事情就不一样了。众人奔走相告,神情和口气都是严肃的,其实是捂紧了心口,不让人看见即将漫溢的喜悦之情。大人们立即收工,小朋友马上放学,路上交通陷于瘫痪,人群涌向地下,将一列列地铁列车填得结结实实。
全城上演一次末日倾城时刻的集体大逃亡,却也并不都是逃回家的。难得一见的亲朋好友多在此时相约麻将,赶着上班上学难得一聚的家人也终于有了集体在家发呆的时刻,小情侣们借口搭不到车携手进了情人旅店⋯⋯众人困在屋中,看着电视里风大浪大,心情却尤为平静。
这是香港的倾城之恋,每年夏天,定期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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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苏格兰高地的风-尼斯水怪选择了Inverness。 - [浅游英伦]
离开爱丁堡,我们驱车北上,探访因为尼斯湖水怪而闻名天下的尼斯湖。
临行前,我们在爱丁堡大学前的一家古旧PUB里吃午餐,点了苏格兰著名的主菜Huggies。传统的Huggies是将牛肉、羊肉、牛内脏、羊内脏剁碎,混合各种香气浓郁的香料炒熟,再放回羊的胃囊里进行烹调。上菜的时候连同羊胃整只端上来,再当着客人的面切开,香气扑鼻,是非常具有苏格兰风情的一道名菜。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为了戏弄不明就里的游客,苏格兰人开始拿Huggies开玩笑,骗游客说Huggies其实是一种高地特有的动物,类似走地鸡,两条腿,跑起来飞快,只可野生不能家养,且极难捕捉。不料,游客们竟然信以为真,把苏格兰人逗乐了,从此越说越玄乎,因此,在旅游纪念品商店里,我们还看见过一只huggies-call(Huggies哨),摆在一堆猎人用来吸引鸟类的birdcall中,状如一只涨鼓鼓的羊胃,十分滑稽。
不过,听说现在普通Pub里卖的Huggies都不再放回羊胃里烹调了,只是炒过就上碟。我因为不吃动物内脏,所以怂恿F君做试吃,满满一大盘Huggies加薯蓉和南瓜蓉,F君竟然一口一口都吃掉了⋯⋯鉴于他后来没有念念不忘地再点这道菜,我认定那天中午F君大概是饿了。

Huggies,好大一盆⋯⋯F君,你真好胃口!

桌子上这杯漂亮的黄色饮料叫PIMM's,是在英国很常见的低酒精饮料,味道清醒,加水果、罗勒叶、柠檬水,提神醒脑,味道好极了!后来回香港,我还念念不忘,特地去买了一瓶,可不知道为什么,再也找不回在英国喝到的那份清新感觉⋯⋯
尼斯湖畔最主要的小镇是Inverness(延文尼斯)。苏格兰的夏天白日极长,真正的黑夜只有四五个小时,夜晚十一点才是黄昏。真想不到,作为旅游热点的延文尼斯如此地安宁,白日漫漫,鸟语花香。我们驱车来到旅行书上介绍的B&B(Bed&Breakfast,带早餐的民宿)聚集区寻找住处。这是我们第一次在英国投宿B&B,不料附近的几家B&B都已放出客满的牌子,最后是一位热心的B&B主人为我们打了电话,找到了几个街口外的另一家B&B。我们运气很好,这家的女主人年约六十,热情好客,房间布置得舒适漂亮,大大的玻璃窗正对着住宅区的小街口,视野开阔,阳光无限。后来我们一路投宿于B&B,大都获得满意的招待。这些形形色色的家庭小旅店通常都由一对夫妻打理,一般提供三到五个房间,女主人亲自负责一切清洁和家务,并出面与客人交际。男主人多不露面,有少数负责下厨做早餐。如果房间数目多则女主人会雇佣一些清洁工或管家。我由衷佩服这些B&B主人们的勤劳,要将自己家打理干净已属不易,更何况还要精心布置家居、打理花园,每天开门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陌生客人,并且始终保持房间的干净卫生⋯⋯这在我们这些请惯了钟点工或住家保姆的中国城市居民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但是B&B的主人们似乎非常乐在其中,他们大多是已经退休在家的中老年夫妇,孩子们都已长大离开,小镇生活十分宁静,开间家庭小旅店对他们来说是件既有钱赚又有趣味的事情。B&B的女主人通常十分健谈,如果你不着急出门,她可以拉着你天南海北地聊上一个小时,从与她们的对话中,我们得以知道许多当地的情况。比如,我问Inverness的B&B女主人,她是否相信尼斯湖水怪的传闻,女主人眨着眼睛露出狡黠的神情,她说:“Well,曾经有家电视台采访我们这儿的一位老者,问他是否相信尼斯湖水怪,老者回答说:我没有见过澳大利亚,但我有朋友见过。我也没有见过尼斯湖水怪,但我有朋友见过。所以,两者我都不相信。”多么精彩的回答!我拍手大笑起来,女主人更是笑作一团,拍着我的手说:亲爱的,你等下去湖边,如果看见尼西(Nessie,当地人对尼斯湖怪的昵称),记得拍张照片email给我哟!

我们在Inverness投宿的房间。
看着墙上的鹿头模型,我们聊起了高地上的鹿。这些漂亮神俊,神态优雅的庞然大物多年来一直是英国贵族们狩猎的主要对象。女主人说当地有许多野生的鹿,因为鹿在这里没有天敌,而人类近年来又越来越不喜爱吃鹿肉,因而,鹿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是,在这样晴好的天气理,鹿是不会从它们居住的山上下来的,只有在寒冷凄迷的日子里,鹿才会成群出现在公路旁的草原上。她告诉我狩猎是Landlord(领主)们的特权,至今贵族们依旧定期会进行狩猎。但是,假如一般的平民想一尝狩猎的滋味,就必须付高额的价钱给黑市猎人,在黑夜里进行非法偷猎。至于羊,当然很多,几乎无所不在,比当地人都要多。这是因为两百年钱,英格兰人买下了苏格兰北部的大部分土地,将当地居民强行赶走,腾出土地养殖大量的羊以获取羊毛和羊绒。F君闻言忍不住说:英格兰人可真坏啊!女主人听了大乐,伸出大拇指说:说得好!她说,2009年是苏格兰的回家年,苏格兰欢迎当年所有被迫离开的苏格兰人后裔重回故土,为此举办了大量相关的活动。
当晚,我们趁着日暮时分驱车来到尼斯湖边,看着湖水平滑如镜,在落日的晕染下折射出五彩的光辉,不由开始相信这深邃的湖水里或许真住着一只名叫Nessie的大怪物。风景如斯,尼斯水怪真是个有品味的家伙呀。

尼斯湖,日落。Loch Ness(Loch是苏格兰语中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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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3
谁吃了那妈妈? - [mother's talk]
香港上海,上海香港,飞来飞去,接回小女。紧接着就是忙着帮女儿准备开学,头两天亲自接送,还要陪读,一大群呆头呆脑的小P孩围着三个讲话象演戏的老师,老师一欢呼,激动的都是父母,P孩们是没什么反应的。
今天送完女儿,走在回家的地铁里,突然没由来地想起台湾电影名《花吃了那女孩》,觉得此名很有趣,可以套用在我身上,就叫《生活吃了那妈妈》。做了妈妈的女人,一不小心,就会被生活吃掉吧?
大学时有个师姐,图片摄影系的,叫燕子,漂亮、聪明、能干。燕子一毕业就放弃了在北京的大好前程,回老家与青梅竹马的男朋友结了婚,当了大学老师,并且很快就做了妈妈。燕子离校前的一个晚上,我们在宿舍的平台上聊天,我问她为什么做这样的决定,将来难道不会后悔么?燕子的回答至今我都记得,她说:因为如果不走,要放弃的不是一样东西,而是一个人以及你对这个人的感情。燕子的话在那个晚上非常触动我,虽然对于她话里的意思我是一知半解的。燕子后来走了,临行时送给我一个她自己做的布袋子,上面是她用丙烯画的《星月之夜》,因为我无意中曾对她说过非常喜欢梵高的这幅画。袋子至今还在我的抽屉里。
后来我一直都没有再见过燕子,但通过网络保持着微弱的联系。从网上看到她自拍的美丽婚纱照片,看到她刚出生的小女儿,看到她为小女儿不长头发烦恼,看到她风风火火地在课余开办了影楼⋯⋯一转眼,燕子的女儿成了一个扎着两条小辫子的大闺女,站在妈妈的镜头前,很羞涩地对着我笑。我也看到燕子自己的照片,她依旧很美丽,笑起来真诚而甜美。我真是很佩服燕子,在琐碎的生活里活得那样尽力,那样全心全意。
燕子给我留言说没有看到过我的照片,这次就放一张,送给燕子。并以此激励自己,不要被生活吃掉。

2009年6月,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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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4
妹妹上学堂 - [mother's 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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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4
插播-两部最近喜欢的电影 - [读电影]

“The Ballad of Jack & Rose”(2005)
宁静的小岛,即将死去的父亲以及随之消逝的青春。Rebecca Miller心中的忧伤挽歌。

“Inglourious Basterds”(2009)
继科恩兄弟后,Quentin也发现了Brad Pitt的喜剧天分。血腥暴力,毫不留情,这才是inglourious basterds的作风!向来不喜欢香港的电影译名,不过这次倒很传神,叫《希魔撞正杀人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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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0
苏格兰高地的风-爱丁堡,雾从海上来 - [浅游英伦]
出发前做行程,在苏格兰与英格兰南部之间犹豫着,于是征询曾在苏格兰求学的小Y的意见。小Y毫不犹豫地回答:去苏格兰吧,正是好时候!于是,我们离开伦敦,搭乘列车北上,将苏格兰首府爱丁堡作为我们游览苏格兰的第一站。
爱丁堡的字面意思是:建在斜坡上的城市。它无疑是我迄今为止去过的最美丽的城市之一,仿佛是一个欧洲城市建筑格式的浓缩样本。以Princes St.为分界,整个城区整齐地划分为一南一北两个部分,北面是18世纪后半期有计划地建立起来的“新城区”,南面则是沿着山坡而立的“旧城区”。
从地图上俯看整个城市,旧城区的街道歪歪斜斜、七拐八绕,新城区则象是用尺划出来的方格子信纸,整齐有序。两边的建筑都很美丽,当然,旧城的建筑更有特色,新城则宽敞规矩一些,但房屋的全部是以乔治王朝风格建造,即便是新城里也没有见到摩登的现代建筑。爱丁堡虽然从6世纪起就已经是战争的要塞,历史上一直都是苏格兰和英格兰之间的战争舞台,也曾经发生过几次严重的火灾,但整体上却保存地非常完好。因此,爱丁堡在1995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作为游客的我们,无疑更加偏爱旧城。在从伦敦发出的列车上,我们与一对友善的老夫妇相对而坐,老先生告诉我们,爱丁堡的天气阴晴不定,气温就好像过山车一样,上下幅度极大。老先生之言果然不虚,我们在老城的阳光下才转悠了三两个小时,整个城市忽然阴云密布,浓密黏稠的灰色雾气从四面八方涌来,一路将阳光驱散。才半个小时的光景,爱丁堡已经成为了雾都,建筑的轮廓在雾气里若隐若现,天色暗沉但并不漆黑,隐约有灯的暖光四处闪烁。在盖尔语中,爱丁堡有另外一个名字叫Auld Reekie,意思是“老雾都”。
这雾气很快就驱散了成群游荡在街头的游客,尾班巴士载着寥寥游人穿梭在阴郁的街头,湿润的石板路摩擦着车轮,嘶嘶地笑着。这神秘的大雾令我仿佛置身于古旧的英国悬疑电影之中,雾气冲淡了所有的颜色,抹去了墙面上斑驳的岁月痕迹,一个百年前的爱丁堡俨然浮现。一头头巨大的海鸥叫嚣着从头顶掠过,我几乎听见马车正从远处驶来,下一刻就将冲出迷雾,扑面而至。
第二天,在与羊绒店老板的交谈中,我们才得知这雾气的由来:夏季昼夜温差较大,傍晚时分,当城市里的温度开始降低时,聚集在附近海面上的雾就纷涌而来。虽然第二天的天气晴朗,阳光普照,但F君和我一致认定,雾中的爱丁堡更有魅力。
站在爱丁堡的街头时常能够听见悠扬的苏格兰风笛声,循声而去,常常能够找到这些全身苏格兰装扮的风笛手。风笛的声音很响亮,从风笛手们的表情看,吹风笛真不是件轻松的事,但他们往往一口气就吹上许久,令人钦佩。
在苏格兰,格子短裙是男生的专利,女孩子也有格子裙,不过要长一些。
爱丁堡大学。这么古旧的房子里却时常走出青春靓丽的少男少女,沿着长长的石头阶梯向上跑去,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
雾开始涌出,从街道的尽头飞快蔓延而来。
爱丁堡火车站的车道。
雾中风景。
爱丁堡有许多小街小巷,名字都很特别。比如这条,又比如爱丁堡大学旁的长走道叫Playfair Step。爱丁堡孕育和集结过许多的文人墨客,许多的台阶上都刻着赞美苏格兰和爱丁堡的诗句。
London Cab在这里非常和谐。:-)
苏格兰的两个标志:短裙和尼斯湖怪。
曲径通幽。
火车站。
最后两张是用F君的数码相机拍的,拿来修着玩一下,哈佛师傅,你表笑哦!嘿嘿。
后记:在赞美爱丁堡美丽的同时,我们也不由感慨:多亏爱丁堡的人民和市政府能如此珍爱和维护这些旧式建筑,没有胡乱赶潮流建造摩天高楼。最近听一位曾在昆明居住三年的日本朋友说,昆明来了一位新的领导,开始大兴土木,誓要将昆明的“旧房危房”清拆干净,打造一个全新的现代化昆明!不知此事是否当真。这个日本姑娘很喜欢昆明,说起此事很有些感慨,她说很怕日后再回昆明再也找不到那些她所喜欢的老街老房。危房当然要拆,但拆之前咱们是不是也能研究一下有没有保留的价值再下手呢?是不是真要把全中国的城市都改造成北京上海深圳的样子才觉得够“现代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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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1
伦敦有感(七)-吃在伦敦 - [浅游英伦]
F君和我都不是挑剔吃食的人,外游时大多吃得简单随意,但我们热爱美味的食物。两年前,我们去法国旅行,漫长的三星期里,我俩花费了许多旅资在餐费上。因为法国的食物真是非常的美味,相比之下,所付出的价格就微不足道了。我总在吃得肚皮圆滚滚后常常安慰手拿帐单的F君:别心疼,要知道,花这个价钱在香港可是吃不到这种素质的法国菜的哟。这招屡试不爽,总能令F君喜笑颜开,也令我得以成功地一次又一次吃到美味的法国饭。不过,有经验的朋友在我们启程前往英国前都好心相告:英国的食物很难吃,英国人不懂得美食。言下之意大概是希望我们不要在食物上报太高期望,在吃方面降低要求。食物不好吃且价格不菲,是大家对英国饮食的一致评定。
到达伦敦没几天,我们就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每到下午五点左右,伦敦大小PUB门口就开始人头涌涌,站满手持啤酒瓶的男人。女人们则通常在七点左右盛装加入,大家一起一口气站上两三个小时。这一景象就是老外们著名的Happy Hour时段了。简单说,就是在晚餐前先去have a drink。但是,伦敦人看样子太享受这个have a drink的习惯了,以至于之后的晚餐反而变得次要了。许多人就地在喝酒的PUB里随便叫上几样吃食,就着啤酒当晚餐,这就是在英国很普遍的PUB FOOD,其中最著名的菜式要算:Fish & Frieds(炸鱼薯条)了。在法国,不熬到8点,你是绝对吃不到一餐好饭的。而伦敦虽然夏天也9点多才日落,餐厅大多5点起就开始供应晚餐了,超过9点,许多餐厅就已经关门了。
不过,炸鱼薯条其实是可以非常美味的。真正的炸鱼薯条必须是选用整条去骨鲜鱼裹粉油炸的,如果用的是鱼块,就不能叫炸鱼,只能叫Fish Fingers。我们曾经在苏格兰大岛SKYE上遇到过令人消魂的Fish & Frieds,采用整条当地新鲜钓到的鳟鱼,热辣香脆,满口鱼香。
一路吃来,PUB FOOD的整体素质都还可以接受,只不过菜式比较单调,从南到北,英国PUB的菜单都如出一辙,来来去去都是那几样。纯正的英国菜餐厅我们所知不多,而且看介绍大多价格不菲。好在伦敦还容纳了许多来自异乡的菜式,最常见的要算法国菜、印度菜和意大利菜了,两个是近邻,一个是远亲。另外,自70年代起开始流行的食物Fusion风在伦敦也很盛行,有许多装修现代气氛轻松的小餐厅供应这类食物,混搭的风格一改英国菜保守沉闷的面貌,价格也相对比较容易接受。
再有就是各色FOOD MARKET了,我们好运气,偶然之下就撞到三个。一个是位于南岸的Green Market,一个是在Convent Garden附近的Jubilee Market,再有就是著名的Portebello Market北段了。这些露天市场所卖的吃食种类丰富,从南北干货各色腌菜到奶酪香肠各色生熟食材无所不包,还有现场制作、即卖即食的沙拉蛋塔西班牙海鲜饭,每个摊位前都挤满了试吃者,倘若一个一个摊位试吃过去,大抵也可吃个半饱。摊主们来自五湖四海,有千里迢迢从法国专程运来自家农场奶酪的,有卖橄榄油的意大利美少年,也有本地的巧克力爱好者在此设摊推广他们的有机纯巧克力。摊主们大多友善,哪怕你光试吃不买也不要紧,一样能得到热情的款待。人们对食物的热情被摊主们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推向顶峰,个个情绪高涨满心欢喜。
鉴于以上经验,吃在伦敦还真没有朋友们形容得那样可怖。不过,我们忙于四处游览,竟然没有在伦敦用过一次著名的Afternoon Tea。一说到英式下午茶,多数人都会联想到精致的瓷器和层层叠高的点心盘架,这种含有肉食、能将人吃饱的下午茶通常被称为High Tea。但其实,英国人日常的下午茶是很简单的,通常就是一杯加奶加糖的红茶配一个抹了黄油果酱的Scone(一种源自苏格兰的圆面包,质地介于蛋糕和面包之间),他们将这样的下午茶叫做“Cream Tea”。英国人吃下午茶的习惯雷打不动,听说英国的许多大公司都为员工留出TEA TIME,一到下午茶时间,再忙也要停下来歇一下,喝杯茶吃块点心。至于High Tea,原本是将下午茶和晚餐结合到一起,用来代替晚餐的一种简餐形式。如今在各大酒店和高级咖啡厅里流传甚广,成为社交下午茶的奢侈版了。或许因为走得匆忙,我们一直到旅行的最后几天才在英格兰中部的Cotswolds地区吃到了梦寐以求的Cream Tea。红茶加奶实在不合我的胃口,但那只美味的Scone和Clotted Cream令我至今念念不忘。
英国虽然富了不止三代,却明显没有象他们的法国朋友那样养出一个贵族的胃来。从煎牛排、柠檬鱼到香肠、烧土豆以及各色英式馅饼,英国人似乎总也不能超越食物本身质地的约束,食材和做法上都缺乏想像力和创新意识。那种把蜗牛从地里抓起来浸在黄油里再烤来吃的事,他们估计是想也没想过的。朴素、保守、实在,这三条无论是形容英国人还是形容英国食物似乎都很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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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用了四个半小时熬了一大锅红酒牛尾。好吃,晚上体重立刻上一个新台阶。
今天,用了两个半小时做了一大锅XO酱,香气在开着空调的密闭房间里来回打转,就是不散。
明天,打算烤个Cheese Cake,这个简单,搞上半小时大概就行了。剩下的工作交给烤箱自己完成。
再明天,白白来啦!那咱们啥都别干啦!
你看,这就是为什么我的英国游记中断的原因。不过,别着急。我会继续写的。:-)学一休哥的话:休息——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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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7
伦敦有感(六)-地下有情天 - [浅游英伦]

伦敦人管他们的地下铁叫the tube,翻译过来可叫“大管”,很可爱。
没去英国前读过一本书叫《地下伦敦:浮华城底游冶记》("Underground,London:Travels beneath the City Streets"),作者是英国第四频道的新闻主持人Stephen Smith。这位老兄花了很长时间探访伦敦地下大大小小的密道、废弃的地铁路段、亨利八世的情妇之路等等,书写得可能有趣,但我的译本翻译得不好,没能读完。但伦敦地下的历史之悠久、通道之庞杂、分布之广已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伦敦地铁始于1863年,其中的大都会路段(Metropolitan Railway)是世界上第一条载客地下铁路。和巴黎的地铁一样,伦敦地铁的很多路段极其破旧,灯光昏暗。每逢周末,地铁会进行分段维修,前一日起地铁上的广播系统会将停运的路段名报出,提醒乘客注意。我们也曾遇到过地铁突发故障,车子临时停运的情况,乘客们被安排在某站集体下车,等候下一班列车,无人抱怨,看来大家对此已经习以为常。大管一百多岁里,小病小痛在所难免。
伦敦地铁的车厢非常狭窄,每列车也不长。这应该也归咎于它的老迈吧,一百多年前,伦敦初建地铁时,怎能预见到一百多年后人类人口的巨幅增长和城市如此迅猛的发展呢?但是,通过增加班次密度,伦敦地铁看起来还是很有效率。最有趣的是,某些站台比列车还短,以至最后一节车厢的一扇尾门无法打开,每到这种时候,车长就会广播,提醒在最后一节车厢里的乘客到该车厢的前门去下车。车子停站的时候,尾门外结结实实一堵黑墙,看起来象是给哈里波特们留的。
在伦敦地铁站的宣传单架上,我偶然看到这样一本免费的小册子,名为“London:Poems on the Underground”(《伦敦:那些关于地下的诗》),薄薄一本,收录了26首关于伦敦地下的诗。开篇由伦敦市长Boris Johnson提序,他写道:“In this special booklet of London-inspired poetry, compiled to celebrate Story of Lodon 2009, we are offered private glimpses of a world in which courtiers and cricketers, dreamers and lovers, rich and poor, have jostled side by side as common travellers.”英国人是如此热爱诗歌,从市长如诗般的序言就可想见。
所选的诗都是诗人们有感于伦敦而写下的,许多诗歌里都直接写入了伦敦的地铁站名。请允许我摘下其中的一首诗,并斗胆译出,作为这段的结尾:
Symphony in Yellow
An omnibus across the bridge
Crawls like a yellow butterfly
And, here and there, a passer-by
Shows like a little restless midge.
Big barges full of yellow hay
Are moored against the shadowy wharf,
And, like a yellow silken scarf,
The thick fog hangs along the quay.
The yellow leaves begin to fade
And flutter from the Temple elms,
And at my feet the pale green Thames
Lies like a rod of rippled jade.
OSCAR WILDE (1854-1900)
《黄色交响曲》
一辆公车正驶越桥梁
翩翩而行如黄色的蝶,
还有,这里那里,行人走动
宛如一头忙碌的小蝇。
载满黄色干草的大驳船们
泊于暗沉的港口,
还有,恰似黄色丝巾的,
是悬于码头的浓雾。
黄色的树叶开始凋零
自庙前的榆树上飞落翩翩
还有我脚下灰绿的泰晤士河
卧如一支蜿蜒的玉杖翡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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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问我最喜欢伦敦哪里,很简单,我最喜欢TATE MODERN(泰德现代美术馆)。
说不清缘由,我几乎是在Millennium Bridge(千禧桥)上第一眼看见它时就感到欣喜万分的。这里原本是泰晤士河畔的一座发电厂,1981年停止运作,公开招标改建方案时被两位瑞士建筑师投标成功,从而改建成为美术馆,成为老泰德美术馆的分支。从外观以及入口的设计上,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建筑师对于这座老厂房的喜爱和尊重。在改建时,内部结构及外观都被尽可能保留了下来。整个建筑的南半侧是高达六层的通顶大堂,泛着青光的水泥地板及墙面的钢架提醒着参观者这座建筑的原本用途。这样大胆的“留白”,令整个美术馆的建筑本身成为一件艺术品。
我们到达的时候,一群头戴安全帽的年轻人正在大堂的空地上进行搭建工作,他们三五成群,看起来干劲十足。我们参观了不到两个小时,原本杂乱的场地就已初显端倪,一个云状的巨大白色气球在他们的欢笑声中慢慢升起。原来,这是泰德现代美术馆暑期的一项活动,为艺术学校的学生们提供展览空间。这次的这组学生来自伦敦郊区的某艺术高中,从提出构想到执行都要自己一手完成。他们将展区划分成五个部分,搭建出五组不同主题的装置艺术作品。在整个搭建过程中,我们没有见到有老师模样的人在场指导,年轻的学生们工作时认真的样子十分动人。
傍晚时分,展区布置完成,展览开幕酒会开始了。学生们穿上白大褂作为工作制服,热情而又羞涩地向参观者介绍着他们的作品。五组作品都是需要参观者介入的互动创作,因此,每到一个展品前都会有学生带着羞涩的笑容礼貌地请你参与其中,如果你表示有兴趣,他们的神情即刻雀跃起来,忙不迭地向你解释其作品的用意和参与的方式。整个展览的气氛轻松愉快,老师们穿着盛装,手持水杯立于其间,满眼都是笑意。
我想,这场展览大概是我如此喜爱TATE MODERN的主要原因吧。泰德让你觉得自己是被艺术深深拥抱的。进入美术馆的一刹那,你会觉得自己已经融入现代艺术之中,成为其中的一分子。你是来感受来思考来被感动的,而不是来迷惑和怀疑的。泰德让你毫不怀疑艺术是善意的,是快乐的,是包容的。在这里,那些从前看来希奇古怪的艺术作品突然都变得亲切可人起来,展品的文字说明大都简明扼要,与我之前所看到的那些故作深奥的现代艺术展全然不同。于是你惊觉,现代艺术原来是这么回事!再繁复的装置,再抽象的笔触,都是创作者的表达,和观看者的共鸣。让那些繁复冗长晦涩的标题和说明文字见鬼去吧!
泰晤士河上的千禧桥,只供行走,不可通车。从TATE MODERN中层的露台拍出去,千禧桥横跨南北两岸,正好连接着美丽的St. Paul's大教堂和泰德现代美术馆。这条桥现在大大的有名,因为在最新一集的哈里波特里,它就是那条被黑魔法破坏的桥。
斜坡大堂,高而空。原来的工厂结构清晰可见,简约而有气势。
F君的身后就是底层的西门入口。这个场景看起来如此不真实,仿佛科幻片的场景。
展览场所布置中。
不过一会儿,气球云飘起来了。
这个机器不断从上方的打印机里打印出类似心电图的符号,绵绵不绝。这些符号来自前方的电脑键盘、电话键盘和电子琴键盘。学生们鼓励观众随便按键盘,你可以打自己的名字,拨出一个号码,甚至弹奏一首乐曲,所有这一切都会被转化成为心电图式的符号,成为你的密码,而你所按出的讯息,就蕴藏其中了。
这个用铁丝和管道搭建的帐篷架子上布满铁丝,参与者要用现场提供的工具将马铃薯切割成各种形状,然后钉在铁丝上,成为展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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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don bridge is falling down”的童谣几乎人尽皆知,因此我们很理所当然地在看到美丽的London Tower Bridge时哼起了小曲儿,误把它当成了歌里的主角London Bridge。之后沿着泰晤士河行走,才发现真正的London Bridge另有其“桥”,是Tower Bridge西面的第一座桥。此桥毫不起眼,毫无特色,一路平铺直叙式地连接着两岸。后来查资料才知道,歌里的London Bridge真的就是它。它是伦敦历史最久远的桥,也是1750年以前越过泰晤士河的唯一一座大桥。但是,伦敦桥几经战乱和大火摧残,现在看到的已是不知经历过多少次重建后的版本了。
游客们当然更偏爱美丽的London Tower Bridge,我们也不例外。塔桥的旁边就是著名的Tower of London-伦敦塔。这座古罗马城堡式的建筑建于11世纪,长年被用于监狱和刑场,处死过英国历史上包括王室成员在内的许多著名人物。亨利八世传奇的第二任妻子Anne Boleyn于1533年登基,仅仅三个月后就失宠于亨利八世,三年后,被关进伦敦塔,以“通奸”罪被砍头。这位昙花一现的王后最终也没有能够兑现自己的诺言,为亨利八世带来一个健康的儿子,但她却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女儿。亨利八世一生荒淫无度,死后仅有一子,却偏偏短命。最后,他与Anne Boleyn所生的女儿登基继位,成为一位伟大的女王。她的名字叫伊丽莎白一世。
伦敦塔在历史上臭名昭著,罪犯们大多有进无出。并且当时的英国人不太讲卫生,塔上斩首的人,尸体直接从对河的窗户里丢下来,抛进泰晤士河里,搞得附近的河水臭气冲天。在伦敦塔桥的基座附近有一个小门,当年就是专门用来打捞从塔里丢出来的尸体的。
伦敦塔桥桥面宽阔,人车并行。我们上桥才走了没多远就发现车辆被限制通行了,人们手拿英格兰十字旗或英国国旗站立于一边,仿佛在等待游行的队伍。出于好奇,我们也加入其中。不久,远远地就传来了军鼓的声响。警车开道,一对红杉黑帽的皇家军乐队向桥上行进而来,后面跟着一队盛装的老人,人人胸前别着一堆勋章,满脸笑意,雄赳赳气昂昂地踏着鼓点大步行走。这时,观众开始热烈鼓掌,挥动国旗向老人致意,老人们则开心地挥手回礼,场面很是热烈。
就在偶遇这支队伍前几天,我们特地跑去白金汉宫观礼,看著名的交岗仪式。怎奈人山人海,宫墙外围着结结实实的三层脑袋,结果什么也看不见。倒是维持秩序的骑警和他们的坐骑非常威武美丽,骑警们虽然高高在上,却彬彬有礼,空闲的时候也会与游客们攀谈几句,允许小孩子摸摸他们的爱马。
Tower Bridge,伦敦塔桥
这个才是London Bridge,伦敦桥。
从白金汉宫门前走过的马队。
白金汉宫广场上等候观礼的人群,我们站在宫墙这边,人更多。
塔桥上的游行队伍,打头阵的是乐队。
游行队伍不长,最后就是那群授勋的老人。
步伐矫健,神情愉悦,看得我们也高兴起来。
还有一位老太太也在其中,走得非常认真。
这黑帽子压得真低,恨不能遮住眼睛的样子。
这样的场面既庄重威武,也令人感动,连我这个外人也被感染了。如果这也算是一种爱国主义教育,那么,相比之下,我们小时候经历的列队游行、贴标语喊口号的做法就真是太过“形式主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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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八月,随着白白和可可的离开,F4终于就要解散。
离别的夜宴上,我们如往常一样说着与离别无关的各种新事旧事,粉红色的气泡酒瓶转眼就空了,染红了我们的面颊,任何一句逗趣的话都能把我们引得前伏后仰。哈佛夫妇、小Y夫妇、可可、白白,和我,这样欢笑团聚的场面不知何时才能再有。渡口就在眼前,仿佛有许多的话想要说,但又终于没说。我们相约在美国再见,虽然心知这约定未必能够兑现,说出口的一瞬间却都是真心的。
最近听蔡琴的老歌,不知为何尤其钟爱《渡口》。蔡琴说,监制跟她说,这是诗人的歌,要用诗人的心来唱。
让我与你握别 再轻轻抽出我的手
知道思念从此生根 华年从此停顿
热泪在心中 汇成河流
让我与你握别 再轻轻抽出我的手
是那样万般无奈的凝视 渡口旁找不到一朵相送的花
就把祝福别在襟上吧
而明日 明日 又隔天涯
虽然没有如河流般的热泪,也没有无奈的凝视,但我确实将祝福别在了襟上,希望又隔天涯的你们,能够看见。
年纪越大,越不懂得说肉麻的话,就只好傻笑着站在渡口与你们挥手:珍重,我们他日再相见!
P.S
可可,我在纳木措吓着你了,真是对不起。我保证,以后如果再有机会与你同游,一定乖而温顺。
白白,我对你发过无谓的脾气,请你千万不要介怀。你的梦想即将实现,我是如此真切地为你感到高兴。请你一定继续勇敢向前。
还有小y,你会一直都这样幸福的,我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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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初中的那些假期里开始阅读所谓世界名著的。有些是学校布置下来的必读书目,譬如《牛邙》和《巴黎圣母院》,更多的是我从父亲买给我的成套名著译本里自己选读的,譬如《茶花女》和《简爱》等等。在我读初中的时代,学校选给我们的书大多带有革命和批判意味,读完是要写读后感的。我自己选的,当然多数都些是情节浪漫的爱情故事。至于《悲惨世界》,则是我当时最不喜欢的名著之一,脏兮兮的马赛和乱糟糟的巴黎读起来潮湿而腥臭,直比人心之险恶。因此,当我们在伦敦选择音乐剧剧目时,我本想选《剧院魅影》,无奈F君已经看过,便转而选了名气最大的《悲惨世界》。
伦敦常年上演音乐剧的剧院集中在Leicester Square附近, 可选的剧目非常多,大多可在打折票房里买到当晚的折扣票,但《悲惨世界》例外,其热门程度可见一斑。演出《悲惨世界》的Queen’s Theatre与唐人街仅一街之隔,门面毫不起眼,但从1985年起常年演出《悲惨世界》,终年满座。我们在伦敦的那一周正逢温网赛事,伦敦游客数量暴增,游人们白天看球赛,晚上没街可逛就都选择去看音乐剧,令我们无法如愿买到晚间的票,只能退而求其次,看星期六下午的加场。卖票的男孩善意地安慰我们,说这个演出季只有一组演员,所以下午和晚上的效果是一样的。
我不得不说,这真是一场激动人心的演出。当终场的灯光亮起,我们红着眼眶拼命鼓掌。小小的舞台,演尽人世的险恶和人心的良善。走出剧场,天空忽然阴云密布,浓黑的云翻滚而来,落下一场淋漓的大雨,将我们逼进附近SOHO区的一间餐厅。伦敦人对于这样突如其来的气候变化显得无动于衷,一个个保持原有姿态继续步行在街上,直到雨下得大起来,才一个个象变戏法似得变出雨伞来,撑在头顶继续行走。惊慌失措满街乱跑的看起来都是游客。这让我想到,蒋彝先生在他的《湖区画记》里曾提到,英国人早已养成随身带伞的习惯,即便在晴好的天气里也不例外。
当晚无事可做,我们决定去大英博物馆逛逛,旅游书介绍说大英博物馆周六开放至夜间十一点。去到举世闻名的大英博物馆门前时雨刚停,天色暗沉,博物馆的铁门大开,广场上却空无一人。门前的警卫并不阻拦我们进入,奇怪的是,整个博物馆大堂里也空无一人。疑惑间,我们询问门口的警卫,得到的回答是,星期六博物馆确实开放到夜间十一点,不过,仅限于大厅部分,所有主要展馆均关闭。真是匪夷所思!
有一点不得不提,那就是除了一些短期的主题展览外,大英博物馆是不收费的。不光大英博物馆这样,我们去到的其他几个大博物馆、美术馆也是如此。在这些免费进场的展馆入口处你会看到募捐箱,提议参观者自发捐款2至3英镑,以资助博物馆的运营。在Tate Modern的捐款箱上还写有上一年所募集到的款项数额,以及馆方的致谢辞。并且,大英博物馆几乎所有区域都是允许拍照的。这种宽容和开放的态度很令我赞叹。当然,我也没有忘记,大英博物馆内的展品大多是通过战争等手段强取豪夺而来的“舶来品”,即便英方对这些展品善待有加,但坚决不肯物归原主的态度实在有待商榷。
(图片后补)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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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自己对伦敦一无所知,去了才发现并非如此。
“你们若恰好经过查令十字街84号,请代我献上一吻,我亏欠它良多。”
住在纽约的女作家Helene Hanff以此终结了与旧书店老板Frank二十年的书信往来。直到Frank离世,两人都没有见过面,Helene也终究没有踏足这间位于伦敦的小小旧书店。
那本薄薄的小书《查令十字街84号》感动过包括我在内的无数读者。查令十字街(Charing Cross Road)原来是条宽阔的大街,其间散布着许多古董书店和古董店。连董桥先生也曾多次在书里提过他在这里寻找珍版古书的事。但或许因为出名,这里的古董价钱贵得惊人。
然而,我也无缘寻到查令十字街84号,不知它是否还是一间书店?是否如同诺丁山上的The Travel Book Shop那样游人如织门庭若市?无论时光如何改变这条街道,爱书人的情意结始终纠结于此。
另一个关于伦敦的美丽故事发生在一个有着美丽圆顶的教堂里。我向来对参观教堂不是太感兴趣,因为在欧洲,美丽的教堂无所不在,看得多了就有些麻木。但圣保罗大教堂(St Paul‘s Cathedral)却有些不同,这里曾为一位王子和他的灰姑娘举行过一场盛大的婚礼。1981年7月,英国王储查尔斯在这里迎娶他年仅20岁的美丽新娘,她的名字叫Diana。
只可惜,王子和灰姑娘并没有“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女孩Diana的公主梦或许只在圣保罗长长的婚礼走道上才是真实的。公主的光环既令她受万人爱戴,也将她最终至于死地。死后,她的葬礼在伦敦另一个著名的教堂西敏寺(Westminster Abbey)举行,但因为离婚,她没能象其他王室成员一样被葬在西敏寺墓地。不过,或许Diana更愿意在死后回到自己家族的墓地,至少在我看来,西敏寺的墓碑太过冰冷,且终年游人不绝,实在不是一个清静的所在。
教堂内部是严禁拍摄的,因此,我无法向你展示圣保罗大教堂圆形天花的灿烂,但我们一路向上,在攀爬了几百级螺旋台阶后,终于登上了108米高的教堂屋顶,向远处眺望,整个伦敦尽收眼底。
东区是伦敦摩登建筑的集中地,那个形状好像火箭的大楼是Swiss re Headquarters,位于City区,是伦敦第二高建筑,于2003年建成,已经成为伦敦的最新地标建筑。(想来真是汗颜,在伦敦,40层高的建筑已可成为第二高。因此,在伦敦,头顶的蓝天是巨大而完整的,不象香港和上海等地,要看完整的天空,只有去郊区。)
泰晤士河边的那个大摩天轮就是著名的伦敦眼(London Eye)了。
伦敦的双层红巴士和黑色的london cab出租车是这个城市的标志。
河对岸这个有根大烟囱的奇怪家伙是我非常喜欢的Tate Modern(泰德现代美术馆),原先是一个废弃了的发电厂。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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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伦敦希斯罗机场的时间很早。在连续飞行了整个晚上之后,狭小的经济仓座位已将我们折磨地精疲力尽。可一出玄关,阳光夹杂着清冷的新鲜空气涌上面来,令人为之振奋。抬手看表,才是伦敦时间早上五点半。伦敦夏天的日照时间很长,真正的黑夜不过五六个小时而已,但到了冬天,调过来,天只亮五个小时,还多阴雨天气。后来和沿途遇到的英国人攀谈,每一说到伦敦的冬天,便个个摇头叹息,“冬天,整个伦敦都停滞了”,他们说。
相比之下,伦敦的夏天真是可爱之极。两年前我们在相同的时候游历法国,对夜晚九点的日落已经熟悉。但巴黎当时带给我的印象太过庞杂,以至我们在巴黎逗留的短短六天令我只觉混乱,毫无享受之感。有了那次经验,我们对伦敦便没有过高的期望了。我们明白,象伦敦巴黎这样大而深的城市,很难在短短几日里领略到它们的魅力。有阅历的地方,总需要你多给一些时间。
所以,我无法向你概括伦敦。我写不出一句类似“伦敦是一个XXX的城市”的句子来,一定要写,我只能写,伦敦是一个非常大的城市,或者,伦敦是一个非常干净的城市。
清晨六点半,我们搭乘地铁从机场进入伦敦市区。列车从机场开出,穿越市郊向城区进发,沿途停站时,整个车厢鸦雀无声,唯有清晨的鸟雀之声清脆嘹亮,从阳光下静默的城市深处传来。伦敦的地铁车厢宽度几乎只有香港的三分之二,两排乘客相对而坐,之间的距离很近,只够放一张普通咖啡店的小桌。但伦敦人很少打量别人,和日本地铁的乘客一样,他们大多埋头看报读书,避免和他人目光接触。年轻人大多用耳机塞住耳朵听歌,但绝少看见有人玩电子游戏,更没见过有人使用手机或者忙于发简讯。伦敦的地铁出口每天早晚都有人派发免费报纸,乘客们都习惯将看完的报纸随手留在座位后的窗台上,好让别的乘客继续使用这份报纸,非常环保。
出发之前,有朋友对我说,她在伦敦最大的感触就是:上天不公,仿佛把一切最好的东西都放在了那里,简直是赤裸裸的炫耀,连路边的一棵梧桐树都长得比我们这儿的高大挺拔。另一位朋友则说,你会惊讶于英国人的教养和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并从此深刻明白什么叫做三代富出一个贵族。不过,他补充道,他们的教养和文明仅仅是对他们自己的,对待外族,英国人是傲慢而有所保留的,英国人向来有个错觉,那就是全世界除了美国和少数几个欧洲富裕国家外,其他地方的人都是以能够移民到英国为人生目标的。不过,以我在英国短短十七天的经历来看,英国人,尤其是苏格兰偏远地区的人都十分好客和友善,他们彬彬有礼,说话字正腔圆,用词精准且极有分寸感。那大概是因为我们幸运,一路遇到的都是友好善良的英国人,因此也就没有机会领教英国人出了名的snobbish。但是,对于那些曾经长居英国的朋友来说,英国人的阶级意识和种族歧视问题都是非常显而易见的。
我们订的酒店位于摄政公园附近的Camden Lock,旁边就是以贩卖摇滚时尚物品出名的Camden Market。这里附近几条街道都是伦敦PUNK青年聚集的地方,尤以河边一个用马房和老厂房改建的餐饮小区最为热闹,从六七点起,这里的酒吧就站满了手拿饮料的年轻人。一到夜幕降临,空气里就开始弥漫大麻叶燃烧的气味,警车常在深夜呼啸着从我们窗下开过。但酒店的工作人员觉得这一区的治安还是不错的,夜间独自行走也无大碍。事实上,我们行走在伦敦的五天里,没有感受过特别的危险,巴黎地铁里的小偷是出名猖狂的,我们坐地铁时总觉得莫名紧张,但伦敦不同,地铁再拥挤,大家也竭力保持着一个有礼的距离,令人觉得安心。
后来离开伦敦,有一次看电视,看到一则关于伦敦治安的节目,说伦敦每三分钟就发生一起罪案。由于伦敦市区内无所不在的CCTV系统(摄像监视系统),许多罪犯很快都被绳之以法。鉴于这个监视系统的成功,伦敦街头很多地方都可以看见写着:“该地区已安装CCTV”或“此地区受CCTV保护”的牌子,用来威吓有贼心的人。恩,CCTV果然牛B!:-)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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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4
旅行是一场短暂的美梦 - [浅游英伦]
我想,我与香港大概八字不合。举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如同Bath与Jane Austen不合一样。
Jane在Bath生活了五年,当时,Bath是英国最时髦的城市之一,她的牧师父亲选择在退休后搬迁于此。然而Jane并不喜欢这个城市以及这里浮华喧嚣的社交生活,在Bath生活的五年里,这位我少女时代十分喜爱的女作家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在她父亲去世后,Jane立即选择了搬离此地,其后,作品源源不断。可笑的是,如今Bath将Jane Austen当时的居所作为名人故居保留下来,改名为Jane Austen Center,供人参观。故居门口放着Jane的雕塑模型,旁边的牌子上写着:“Jane Austen,Bath最著名的居民。”Jane倘若知道了,应当十分气恼吧。
当然,我并不敢将自己与Jane Austen相提并论,香港与Bath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城市。只是,回到香港才短短三天,时差反应还未完全消退之际,我已经几乎无法回到旅行时的情怀之中了。回看沿途所做的笔记,英国俨然已是一场远去了的美梦,模糊得如同那场在爱丁堡邂逅的大雾。香港的生活是那么急促而真实,容不下我的梦。
然而,我还是想将这一场短短17天的旅途与人分享。请容许我,用已然干涩生硬的语句慢慢向你讲述这一场短暂的旅行。胶片刚冲完,扫描了第一筒,赫然看到F君飞起在碧绿的山林之中。他的身后,是英国的第一高峰Ben Nevis,海拔1344米。苏格兰山区的人习惯将自己称为“高地人”(Highlander),1980年代,导演Russell Mulcahy以此为题拍摄了电影"Highlander",讲述了一个高地族人长生不死的悲剧故事。人生如同旅行,因为有终点,所以才美丽。
F君在Ben Nevis山中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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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全香港小学派位放榜,2万多个6岁的孩子根据住所地址填写“志愿表”,然后参加“大搅珠”。能否派到心仪的学校其实全凭运气,几率也并不低,今年有75%的学生获派首三志愿。
第二天的报纸用了一整个版面报道了此一城中盛事,说是一半以上的家长在派位公布的前一夜失眠。放榜当天一早八点不到,家长们已经带着哈欠连天的孩子在学校门口派起了长龙拿结果。一位获派心仪学校的母亲喜及而泣,被记者拍下带着泪痕的笑脸,大大张登在报道的开头,配以标题“比中六合彩还开心。”
在这张笑脸的下方,还有一张小图,拍的是一位没有获派心仪学校的母亲和她的孩子,两人垂头丧气瘫坐在一边发呆,记者上前采访,母亲难过地说不出话来,说是只好去“叩门”了。
“叩门”是一个香港独有的奇特招数,意思是每间名校除了派位名额外,还有小部分学额是专门用来给一些有特别情况、特殊才能或者资优学生的,倘若派不到心仪学校而又心有不甘,家长可拿着孩子的简历书去名校“叩门”,学校会安排学生和家长参加面试。但是叩门的成功几率不高,今年实行小班教学后,叩门的学额更加减少,以九龙塘一间名牌小学为例,今年总共只发放200张叩门表,而录取名额只有16个。于是乎,某准小学生的奶奶于上周六凌晨两点就跑去某名校门口排队等候次日领取叩门表,因为倘若来迟了,还真是领不到的。
在香港的地产广告上,“名校网”这三个字是颇有价值的,比如九龙塘区和港岛西区,许多家长是在孩子尚未出生或就读幼稚园时就安排搬入这两个区的,以期将来孩子能入名校学习。在香港的大小杂志铺和书店,不难找到所谓的“香港幼稚园攻略”和“全港小学攻略”,这些书专为我这种对于香港教育制度一无所知的新手家长而写,里面附带两张“Things to do list”,告诉我们倘若要子女入名校,何时应该搬家,何时制作以及如何制作叩门履历表等等。过程之复杂艰难,让人从另外一个角度了解了做父母的伟大和不易。将来小孩长大若是不孝,大可拿出这些书来砸他/她的头,书够厚,肯定痛。
我的孩子两年前满月那天,有香港亲戚跑来问我打算给孩子报哪间幼稚园,我一度以为他们是跟我寻开心。结果,有次搭乘地铁,让座予一大肚妇人,她坐下后从包里掏出一本书来阅读,我一看封面,是《全港幼稚园攻略》,心下大惊。原来是我太过天真了,香港的教育制度还真不是可以拿来寻开心的。
当然,这一切一切的麻烦都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你期望你的孩子能读名校。我自认不是一个“传统”的母亲,孩子没出生前我就扬言,只要她开心,读书好不好无所谓,学校好不好没关系。可是真到了要给女儿选择幼稚园的时候,我却在众香港亲友的耳边风下犹疑了。这是因为,在香港名牌幼稚园几乎等同于名牌小学,而小学到中学几乎都是直升的。小学这么难进,幼稚园肯定相对容易点吧?错了,香港孩子进幼稚园全部是要参加面试的,好的幼稚园免试的录取率是8%。没错,百分之八,你没看错。
看了以上这些,就不难理解那位母亲为何会留下那滴激动的眼泪了。
有经验的亲戚告诉我,想要确保万无一失,最少给孩子报八间幼稚园进行面试,最好是十间。当时,我的女儿才一岁十个月,说话还咿咿呀呀,真不知道能面出个什么结果来。上网查看历年的各类幼稚园面试题目,有些名牌幼稚园的考题中英数无所不包,对于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来说,仿佛参加天才儿童筛选。要是这些题目都能答对,还上幼稚园干什么?于是许多和我一样担心的家长纷纷掏钱给2岁不到的孩子报读所谓的“幼稚园面试技巧班”,进行突击训练。
在大环境的影响下,我当年那些“无所谓没关系”的豪言很快都灰飞烟灭了。我立刻投入疯狂母亲一族,四处探听幼稚园消息,一口气为孩子报了三间有口碑的幼稚园进行面试,每天都在网上查看育儿论坛里的“经验之谈”,跟先生之间的对话三句不离幼稚园。白白曾经笑我瞎紧张,说她将来要是有了小孩读什么学校都可以。我不屑地反驳:等你的小孩真出生了再说不迟!
就在我继续寻找第四间、第五间幼稚园的时候,我的朋友唐小姐一句话点醒了我:了解你的孩子是什么人远比你希望他/她成为什么人来得重要,名校未必适合所有的孩子。唐小姐有个在香港就读小学的儿子,曾经被离家很远的名校录取,天天很早要起来搭校车,搞得他们全家都很疲惫,结果,唐小姐和先生做了一个非常有勇气的决定:放弃名校,就读楼下的普通小学,孩子和大人都感觉开心多了。相比之下,我先生的表妹就没有如此放得开,她那个读名校的女儿学力不济,读得非常辛苦,几乎将所有业余时间都花在补习社了,学校几次劝她转学,但表妹就是不同意,宁可孩子辛苦,也不愿放弃名校。
其实,做父母的,本能地想为自己的孩子创造最好的条件,无可厚非。但是,我们往往错将自己的意愿当成孩子的,借着“一切为孩子”之名,做了许多本不必要的事。这本是父母的意愿,可孩子渐渐长大,无形中,父母的压力也会影响到孩子,一个五岁大的孩子,有什么必要和能力来承担如此的压力呢?
话说回来,小女参加了三间幼稚园的面试,其中两间录取了她,我选择了其中一间离家比较近且推崇快乐教育的。我现在唯一希望的是,这间幼稚园不要在我女儿五岁前教她写字认字,这么做对孩子的发育是有害无益的。在新西兰,教五岁以下的幼儿写字属于违法行为,但在香港,父母大多认为“五岁的孩子还不会写字,长大了岂不是要做黑衣(粤语‘乞丐’)?”
中国人常说孩子是来向父母讨债的,做父母的总难免会为了孩子伤心,但是,倘若有一日我会为了女儿流泪,希望我流的不是那样的眼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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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人既无善意,也无信念,除了追求眼前更多的欢乐之外,没有仁慈之心,这就是真相。人们成群结队地去狩猎。他们结成一伙又一伙,去搜索沙漠,尖啸着消失在荒野之中。他们抛弃死者。他们脸上满是怪相。
——[英]Virgina Wolf ,《达洛卫夫人》

















































